武进士的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 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武则天科举制首先是从文举开始的,选拔的都是经国治世的文才,因此文举是科举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唐代文举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经、明法(通晓法令者)、明字(通晓书法者)、明算(通晓术算者)、进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种,后来渐渐演变为只重视明经、进士两科。这两科最初只是试策,也就是根据经义和时务写作论文,后来逐渐转变为进士科注重诗赋,明经科注重“帖经”和“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意揭开一页,将左右两边遮住,中间只露出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应试者填充。所谓墨义,则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考中,而写作诗赋则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学才能,所以进士科及第很难,当时流传的“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指的就是这个意思。武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举制度也是她执政时期开始的。武举主要选拔将才,与文举比较,其重要性不及文举,武举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举的进士。历史上的武举开始于武则天执政时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举考试,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宋代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还要考问军事策略,比如孙吴兵法(孙子、吴起)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把军事谋略置于军事技术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便不能参加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但明代的军事职位多半由世荫承袭,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来的,武举选将只是个补充形式。清代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从制度上看,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也没有多少变化,但由于清朝统治者出身于游牧民族,善于骑射,因此对武举的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由武举出身的次之,但武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相当比例。加上封建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民间习武之风兴盛一时。期的武举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我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唐代。武则天长安二年(700)“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并确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①一般认为,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武举”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后,武举考试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国家网罗武备人村的重要制度。唐代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枪法,而整个制度还不够完备,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宋代开始,武举被纳入整个科举体系之中,确定了三组考试的程序和外场考武艺、内场考策论兵书的考试办法,武举制度臻于规整。元代武举废止不行。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 清代情况大不相同。从制度上看,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并无多少变化,但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举次之,但科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清代武举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清代武举一依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堤及第”资格。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殿试的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自然状元是出尽了风头的,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了。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于守备等营职。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的变更。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常额以外,也增加一点“恩额”。这类“恩科”、“恩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无非笼络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考试办法差不多与明代一样,分一、二、三场进行。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所谓“技勇”,实际上主要测膂力。一共三项。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闯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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