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能可怕到什么程度


《飞越疯人院》 美国电影,就是一般精神病院的构造了,进去后你会发现, 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是常住病人住了几年了,而大部分是三个月内就出院的,三分之一是一个月就出院的。有的地方的住院楼一星期每天中午晚上吃的都一样,烧白菜配馒头,一个菜。有的地方每天的菜有变化,但是一般是只有一个菜,比较咸配馒头。条件好点的菜里会有肉丝。我住院的时候老想,要是被吃了导致严重痴呆副作用的药物,就会恶性循环,医生会觉得好不了,就会一直给你吃治痴呆的药,那就更好不了了,来探视的亲戚是特别相信医生的,自己没有判断力,可能就要在住院楼住上几年了。因为有的已经住了几年的的病号,就有口水流延,伴随重度痴呆的。可能你去看看基本上每个医院都有这样的。有一个病号今年21岁,就已经住了六年,重度痴呆,肥胖,天天受护士的嘲笑,小动作欺负,就是因为父母离婚了,母亲生病在床,没人管它。有次它偷来电话报警了,警察来了看到它全身肥胖变形痴呆,隐约说出几句人话,不敢管它,又走了。它现在在文化东路六楼。如果麦当劳门口的小丑模型是吸引人注意的,那么住院房的长期的住院病号就是让人每天恐怖的睡不着觉的。一般人吃了精神病医院开的一部分药,都有体重增加20斤30斤左右。只有少吃,才不会增重。但是医院的护士都会逼你一顿饭至少吃一个馒头。有的地方甚至不吃就威胁要鼻饲。当然住院楼不会提供任何水果。我幻想要是开明一点,食堂像是学校食堂一样竞争承包给个体户,会不会好点。有的地方的住院处男女混住在一层楼,只分房间,有时候男的到女病房乱来。在一般住院处还禁止打电话,来了例假也不能通知亲戚来送卫生巾,只能用卫生纸再自己手洗内裤。明明觉得自己已经治好了,思路很清晰了,但是因为找不到电话,不能让家人来接走,少则多住几星期,多则多住几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治好的病人是有通讯权的,所以护士站,应该给有这个要求的病人至少一星期一次的打电话的机会每次十分钟。这样才是认真的帮助他们。为什么没有像巡视组这样独立的第二机构来审查这些问题呢,我相信社会肯定会进步到那天的。就是没有死角,无论在社会什么地方都其乐融融,对于程度的把握更加细化。

首先声明我不是医生,也不是住过精神病院。但我认识一些。我经常调侃我认识的精神病人从星期一开始探病每天一个,一周都不够用。呵呵所以我没住过可以去过。其实像广州的条件还好。和一些正常医院差不多。没有电影这么可怕。挺和谐的。就是不让人出来。。。可能不信有些人还玩的挺开心的。(个人觉得有点像电视里的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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