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不交公粮


2006年1月1日,有着2600年历史的“皇粮国税”被彻底终结。部分地区2000年开始逐步进行试点、推广。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每年减负总额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全面取消农业税为8亿农民奔小康的进程打了一剂强心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于1958年6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经195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并实施。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业税的取消,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扩展资料
1947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全国土地会议,会上制定和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该大纲明确规定了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这部大纲极大的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翻身农民踊跃参军参战,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自此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使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直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七年间,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到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从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70年来从解决温饱到迈向小康,从告别传统农业到迈向现代农业,从“大包干”到城乡统筹、城乡融合,中国农村改革之路正在向更深、更广处延伸。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中国70年农村变革之路

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也就是不不交公粮了。
据中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50多年来,中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税所占比例已大幅下降。
1950年,农业税占当时财政收入的39%,绝对是财政的重要支柱。1979年,这一比例降至5.5%。

扩展资料: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农业税是指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交公粮的历史至少在中国维持了两千三百年以上。
中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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