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12岁女孩竟被卖做童养媳?为何会被卖?


12岁女孩子被卖做童养媳,我们来看一下是怎么回事:
小艳(化名)在12岁的时候被自己的伯父和四姑以7000块钱和500斤粮食的代价“送”给了29岁的陈学生。在13岁的时候,小艳怀孕了,但是她还小,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怀孕,要不是别人提醒,她还真不知道自己的肚子为什么会变得如此之大,曾经她想过从高处跳下来让孩子掉出来,可惜没有成功。在生下第一个孩子之后,她被所谓的老公带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去打工,由于年龄太小找不到工作,老公带着她重新回到老家。
在小艳19岁的时候,她为这个家庭生下了第二个孩子,陈家人看她年龄也大了,而且也为陈家生了两个孩子,就决定不再对小艳进行囚禁了。其实,这么多年来,小艳在陈家并没有得到过公平的对待,她一样被囚禁、被生孩子、被暴打,甚至一次次的逃跑还是被抓回来的。为什么会被卖做童养媳呢?小艳的家庭是不幸的,她的父亲是个酒鬼,在每次醉酒后就会暴打母亲,而小艳的母亲最终导致精神失常,在一次病情发作的时候失手打死了小艳的爸爸,从此人影都没见到。小艳家有三姐妹,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村里让她们寄养在伯父的家里面,由于伯父家里也是比较困难,而且还有自己的孩子要养,所以在小艳12岁的时候把她卖给了别人当童养媳。
其实,在农村买卖童养媳是很普遍的,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很穷,男的娶不起老婆,女的在家里也是受嫌弃的,所以很多女孩子多的家庭,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定下娃娃亲,让自己的孩子早早的嫁过去,这样就不用养孩子,男的也不怕将来娶不到媳妇。只不过,有些正经的家庭会等小孩子长大,有些家庭就比较不道德,让小小的年龄经历了不该有的生活。
说在最后的话
现在的小艳已经逃离了陈家的魔掌,也有了自己的幸福,可是在她准备和男朋友结婚时,在民政局发现自己是已婚状态,原来是陈家人在小艳不知道的情况下到当地的民政局登记结婚了。好在小艳通过媒体的力量,帮助自己和陈学生离婚了,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女儿,经营着一家水果店。
不过,小艳在陈家生的那两个孩子就可怜了,没有了妈妈也没有了该有的母爱。因为小艳不想再去面对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会经常打电话给小艳,还要求暑假到妈妈身边玩,虽然第一次同意了孩子的要求,可两个孩子总是这样来找妈妈,每次放假都要求来妈妈身边,小艳也是很为难,看到那两个不是自己情愿生下来的孩子,小艳就感觉噩梦就在昨天。

母亲疯了失手杀了父亲,家里绝了户,亲戚一手操办,7000块钱500斤大米,断送了女孩的一生!家里没人了,亲戚算是监护人,家里除了她以外还有两个孩子,刚满12岁生日家里大伯就把她卖给一家姓陈的做童养媳,13岁被迫同房,14岁生下一个女儿,19岁生下一个儿子,毕竟是买来的媳妇,那钱都花了,就是自己家的,所谓的丈夫不是打她就是骂她,女孩逃过几次也没逃掉,后来看似稳定了,都生了两个孩子了,陈家人对她放松警惕,这才逃了出去!
有了爱情,却无法再婚!女孩本来没有到法定年龄,农村可能比较随便,陈家既然弄出了一本结婚证,两人算是合法夫妻,这可把女孩害苦了,申请离婚男方不同意,走法律程序超了期限,那要离婚也行,给我十万块钱,陈家认为当初买她可是花了七千块钱,五百斤大米,这是一辈子的契约,你想走,可以,那就把钱还我,这么多年过去了,十万不算多。
被迫同房生下的孩子也要付抚养费吗?对的,这孩子无论什么情况生下的,都是你的孩子,女孩对这两个孩子特别的反感,看到他们就想到自己的过去,如今跟爱人也有了孩子,想彻底与陈家撇清关系,可惜法律不允许,家里这两个孩子她也有抚养权,没事儿陈家就让孩子去找她要抚养费,你说坑不坑!
总结:当初为啥不把这个孩子送到福利院呢?送人也行啊,总比这么把她卖了好啊,真想问问大伯,你后悔不?这是你兄弟的亲姑娘啊,你家有口汤给她喝也行啊,是不是未来也能记你的恩,你的一个决定,毁了这姑娘的一生,也想知道,你愧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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