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被卖给别人当媳妇,解救离婚后,前夫唆使孩子要生活费,该不该给...


不应该给吧,其所遭遇的行为是在强制情况下发生的,并不是其主观意愿生下的孩子。但现在问题就在于,时间太长且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卖给陈某当妻子,并被强制发生关系而生孩子。好在,日前法院已经调解完毕,这个12岁就被卖给陈某当媳妇的马泮艳女士终于结束了自己与这件事的所有牵绊,无需为孩子付任何生活费。
 一.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12岁女孩被大伯卖给他人当媳妇都说人生的苦是固定的,要么先苦后甜。要么先甜后苦。可显然这句话是不太正确的。今年32岁的马泮艳遭受了整整20年的苦痛,才终于在今年彻底结束了这段“孽缘”。2000年,年仅12岁的她被当时的看护人也就是自己的大伯卖给了当时29岁的陈某当媳妇。再之后的近20年时间里,马泮艳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先后为陈某生下了一儿一女。且多次想要逃离陈某的魔爪。
直到2020年,马泮艳才历经坎坷的通过起诉的方式与陈某完成了离婚。然而让马泮艳没想到的是,离婚之后的陈某竟然唆使孩子向其讨要生活费,且二人因此再次对簿公堂,双方各执一词,而马泮艳因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上年代久远的原因,无法因此状告陈某,导致事情一度陷入僵持。但好在,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马泮艳无需为孩子承担生活费,时隔20年,她终于再次拥有了真正的自由。
 二.到底该不该给孩子生活费?其实在案件相对尘埃落定之后,一个问题在网友们之间被广泛议论,那就是马泮艳到底该不该给孩子生活费。诚然,孩子是在被强制发生关系的情况下生出来的,但孩子毕竟是亲生的,要说对孩子一点感情没有,恐怕不可信,但不是局中人,在不了解马泮艳遭受这些后的心理状态的情况下,我们其实也没有立场去要求马泮艳负起母亲的责任。 

当然,在事情结束之后,马泮艳声称自己还保留起诉陈某的权利,但对于此我本人其实持怀疑态度。首先,如果马泮艳告赢了,那么孩子谁来看管?她么?显然她不想与孩子产生更多瓜葛。但不告的话,这20年青春自己就这么白白浪费了?归根究底,马泮艳悲惨的人生其实应该由其大伯来承担责任。但事实上,当年过的同样不怎么样的大伯,或许在这个情况下,唯一的错误是没给马泮艳找个好人家。
 
总而言之,一场悲剧当中,我们很难去定义到底谁是首恶,除了祝福马泮艳能够开启新人生之外,也只能希望她在未来会过的更好了。

不应该给。具体如下分析:一、女子是被拐卖强迫生下小孩,之后被解救离婚,难道需要承担小孩的生活费吗?肯定不需要!
首先,不要看孩子是女子亲生这一梗,我们要知道仅仅12岁就被拐卖,也就是说哪个时候她还没有成年,就承担起她这个年纪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加之她的前夫对她也不好,一心就想要她早日生下小孩,女子有了牵挂就不会离开。

其次,女孩子完全是不乐意,不自愿的前提下被迫生小孩子,她有什么责任需要对小孩负责呢?关键是她就算生下小孩,前夫对她也不好,不然她不会想着要离开。要知道女性都是感性的动物,你对她好不好,她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最后,这个女孩被解救之后果断选择离婚,说明这些年男子对她并不好,她也对这个家没有任何的留念,也没有想过为了小孩留下,试问这样情况下,如何需要她承担孩子是生活费,难道孩子的父亲是摆设吗?
二、孩子没有想要跟妈妈要生活费,是前夫唆使的。先说,孩子本来就没有意识要跟妈妈要生活费,也知道自己妈妈离开自己。之所以会跟母亲要生活费,那是自己老爸教的,至于这个爸爸是怎么让小孩子开口就另外说了。总之孩子是无辜,父亲肯定是给他传递错误的观念,不然他不会去找自己母亲要钱,还是已经跟父亲离婚的。
再说,当初是男子强迫女子生下小孩,那么就需要负责孩子从小到大的生活费,咋的,人家终于获救了,你就想要通过孩子接着绑架女子吗?是不是想得有点多呢?早知道有今天,为什么不好好对待人家呢?女性都是很专一的。
除此之外,女子本来人生就够苦了,好不容易可以脱离苦海,准备跟过去一刀两断的时候,孩子找上门来要生活费,对她来说何尝不痛苦。毕竟这是自己的亲骨肉,就算再恨前夫,孩子是无辜的,给了害怕跟前夫还有关联,不给好像显得绝情。但是想说是支持不给,你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未来,孩子的未来是前夫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对这件事儿看法。1、女子的前夫就是渣男,已经祸害女子上半生,就不能让女子安安稳稳过下半生,还想用孩子绑着女子,简直是无耻。女子这次要狠心一点,反正孩子是前夫要生,你已经够苦了,没有必为小孩子负责,生活费让小孩找他爸要。
2、女子应该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毕竟那么多年的青春都被耽误了,让前夫赔偿精神损失费,看看他还敢不敢唆使孩子要生活费。最后:个人认为: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希望女子往后余生远离这一家人,开启自己的新的生活。


本文链接:https://www.u1e.cn/xiehouyu/a/e6e480cf91008d2e5d7eb3a9 [复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