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没下执行单,能送衣服吗?


要看现在人在哪了,没有判决的都在看守所,一般罪犯看守所是可以会见的,但至于衣服,里面都会提供冬衣,一般不会让你送,因为都是统一着装。移送监狱后,就可以每月会见,送衣服了,但现在管的严了,送进去能否真正给到亲人手中,这个不确定。

  根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近亲属是可以给其送物品或者会见的。但是,必须经过案审机关的同意。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规定,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同时,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由于人犯已经判决,那么亲属应该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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