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妈离婚后再婚的父亲,我对他取的那个老伴有没有赡养义务?


  补充回答:我觉得我已经很清晰的回答了你的问题,你没有法定义务赡养与你没有建立扶养关系的你父亲的新配偶(法律上称为没有建立扶养关系的继母),但是,如果你现在赡养了你的继母,那么,你就可以成为你继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继母的其他亲生子女同一顺序均等分配你继母的遗产。  再简单点就是:你没有义务赡养她,但是,如果你愿意赡养她,你就可以成为她的法定继承人。  ##############  没有赡养你继母的义务。你只对你的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从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角度,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包括:抚养、扶养、赡养三种类型)指生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建立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之间、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才存在。  扶养义务基于血亲、姻亲和拟制亲。  血亲是指亲生父母子女或无父母的成年兄姐扶养未成年弟妹之间基于血缘关系成立的扶养关系。  姻亲是指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夫妻之间的扶助扶养义务,离婚之后的夫妻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扶助义务。就是说你的父亲有义务扶助你父亲的现任配偶。但是,你却与你父亲的配偶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因此,你不需要扶养你父亲的现任配偶。  拟制亲一般是指养父母之间由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等同于亲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  如果你们之间实际生活在一起,存在扶养或扶养或赡养的实际状态。如果你确实赡养你的继母,就可以因此成为你继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继母的亲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第二款: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赡养的义务因为他们已经是合法夫妻已经经过证明所以儿子有赡养后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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