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错吗


常听到这样的质疑:“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个搞专项整治、那个搞清理活动,而专项活动的效果又不十分理想”。质疑人还列举了几个例子:小金库成了大问题,才开始专项清理;贪官外逃造成很大损失,才开始出台规定加强管理;公费出国(境)旅游蔚然成风了,才出台规定要求勤俭节约。 其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本身没错。首先,发现问题就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这是处理事情的根本方法。及时、全面地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错误,并以此来教育引导大多数,是完全可取、不容置疑的;其次,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思想的流毒还在一定范围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事业观,在工作或生活中犯一些错误,需要我们通过这些具体的专项活动来教育、纠正;再次,反腐倡廉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当前各项制度还不是很健全,权力监督还不完善,我们需要通过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项制度一项制度地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体制机制,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治标,本身没错,错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忘记了治本。出现了问题,就应该进行针对性的治理,但仅仅停留于治标,不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不从体制机制上着力,反腐败就会陷于被动“救火”。辩证地看待质疑者的说法,其中也可以给我们许多启示,如我们在抓“分”的同时,还应在抓“总”上多下功夫;在治标的同时,更应该思考如何治本;我们在制度制定或部署行动后,一定要在落实上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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