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很多家庭都会有童养媳的这个传统?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有的达到了清代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则是等幼小的女婿成年。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归根结底还是那时候的社会原因。
重男轻女。从古至今,重男轻女的思想一直都存在,在古代,特别是没钱的穷苦人家如果生了一个女儿,就意味着少了个劳动力,没有任何价值,所以就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童养媳。一方面可以得到相对应的报酬,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

聘礼。古代和现代一样,结婚都是讲究聘礼的。在古代娶不上媳妇的男人比比皆是,有些人家里的条件不算太好,但是父母懂得打算,所以就会在年幼的时候花钱买一个女孩回来当媳妇,而且年幼的女孩和天价聘礼来说是能省不少钱的。而且当女孩年纪大一点以后就可以承担一些家务,对他们来说也是减轻负担。

冲喜。古代的人都比较迷信,特别是有些人得了重病的话,家里的人都会想办法帮他冲喜,我们在电视剧都能看到这种场景,所以・很多童养媳嫁的都是身体有重病的人或是个傻子。
童养媳的婚姻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是也有一部分童养媳地位比较低下,必须要承担大量的家务劳动,有时候还会遭到虐待,就像一个奴婢。也有一些童养媳会受到婆家的重视,过着不错的生活。等到长大以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一切的仪式都很简单。而这时候,丈夫一般都不愿意娶童养媳。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好一点的家庭可能会收她做女儿,或者允许她改嫁,还有一些缺德的家庭就会把童养媳直接卖到青楼,再挣一笔钱。现代社会童养媳制度已经遭人唾弃了,社会慢慢肯定女性的价值,提高女性的地位,这种制度已经逐渐消失了。

这是防患于未然,怕家庭衰败之后孩子娶不上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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