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好人,哪里就有紧箍咒


好人、坏人是现代中国人使用的俗称,古时则为君子和小人之别。传统儒家奉行道德理想主义,孔子曰“成仁”,孟子曰“取义”,经由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和朱熹的理学接力后,终变为“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国人穿上了道德的紧身衣。但凡名垂千古之人,最好都是节操完人。如文天祥以死明志,一旦与节操较上劲儿,生命便变得无足轻重。如何做个好人?《二十四孝》是教科书。郭巨家贫,妻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儿会与老母夺食,不惜挖坑埋儿。王祥“卧冰求鲤”,吴猛“恣蚊饱血”,庚黔娄“尝粪忧心”……老祖宗们苛刻的道德律,怎么看都是在把好人往绝路上逼。对女人,更是变本加厉,贞节牌坊压了几千年。丈夫生时不得改嫁,死后不得再嫁。后来又发展为未婚妻未过门时丈夫死了,也要守寡,叫望门寡。守得住望门寡的,才是千载难逢的好女人。《明外史・烈女传》里有一名女子柴氏,与丈夫一同被流贼抓住。一贼兵见柴氏生得年轻貌美,上前捏了捏她的手,柴氏立刻用牙将被捏过的肉咬下扔掉,另一个贼兵扳了一下柴氏的胳膊,柴氏又一口咬掉了胳膊上的那块肉,结果她被活活砍死。说教者板着面孔,说出一堆自己也不能践行的主张,这种顽固的道德秩序,深深烙在我们的灵魂里,并以此比照自身、苛求他人――什么事情都得分个善恶对错,什么关系都得讲个人情世故,从逻辑学变成了人际学。美国汉学家墨子刻精辟而刻薄地指出,“中国人提倡君子道德,美国人提倡‘小人’道德。美国人只要求人守法、纳税,要求很低,容易实现。中国人把为人的道德门槛设置得太高,调子起高了,很难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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