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为什么死都不认秦香莲呢?


当时的陈世美,身中状元,前途无量,位高权重,难道就不能妥善安置秦香莲吗?特别是剧情设置的宋代初年,“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学还未盛行,妇女改嫁并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历史名人范仲淹、甚至是理学大儒程颐家中都有过妇女改嫁的记载。难道陈世美就非要致秦香莲于死地,闹到你死我活的局面吗?这,就涉及到“陈世美”故事模型中,隐藏的一条暗线,从这条暗线,我们可以尝试推断现实历史中的“陈世美”故事。

在所有的故事模型中,都有一个隐含暗线,就是陈世美在科举报名时,就隐瞒了自己的父母妻室情况,这涉及宋代科举中一项重要的制度――科举户籍制。当时朝廷给各地的录取指标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参考人数和指标之间的比例,就会影响科举中乡试的通过几率。应试考生报名,要向州府递交状纸,上列姓名、乡贯、三代情况等内容。
在《百家公案》和《铡美案》中,都提及秦香莲为了让陈世美安心备考,独自照顾了陈世美的父母亲和一儿一女。“织麻纺线理家务,抓养儿女孝父母。为妻受尽千般苦,终朝每日泪长流。”所以,也许陈世美报名应考时,即使可能一儿一女尚未出生,其父母都是尚在的。而且,陈世美的父母妻儿也一直在户籍地生活着。因此,不管是在哪个版本的故事中,蔡伯喈或陈世美等负心汉都有一个前置逻辑――隐瞒或伪造了自己的父母、乡贯户籍情况。

在科举制度中,对乡贯的户籍要求很严格。但由于宋代游学之风盛行,很多学子的学籍地和户籍地并不一致,而交通不便又易导致异地游学书生错失三年一次的科举机会,宋代为了保障学子的公平应考权,特定开了一些口子。景德二年的诏令中即指出:“有乡里遐远,久住京师,许于国子监取解。仍须本乡命官委保,判监引验,乃得附学。发解日奏。”如果有本乡官员做保人,经审查后可以入国子监应考。另外一条合法的途径,就是购买当地的田产,有田产就可以在当地官府登记,顺理成章地应考。
由此可见,虽然陈世美在《铡美案》中迎娶宋代公主的情况不可能出现,因为迎娶公主的过程中,宋代宗正会对驸马身世进行严格的审查。但在《赵贞女蔡二郎》《琵琶记》等剧情中,迎娶富商或官员的女儿的情形是很有可能出现的,而且极有可能是在科举中榜之前。因为,“冒贯”是一件作假成本极高、处罚极严的事情。一个无权无势的贫寒书生是难以隐瞒自己的父母和籍贯情况的,必然要在官员或者富商的帮助下才能实现。

面对“冒贯”现象,宋代朝廷的打击措施是十分严厉的,宋政府于元七年下诏:“诸举人诈冒开封府户籍取应者,杖一百,许人告,赏钱五十贯。虽已及第,并行驳放。保官及本属官吏、耆长、书铺,知情并与户籍令诈冒者,并与同罪。同保人并殿二举。”
不仅冒贯者本人,要遭受残酷杖刑,取消及第资格,更会株连一系列官员,只要涉及到为其办理户籍手续者,都要连坐处罚。因此陈世美一看到秦香莲,坚决不肯相认,因为这不仅涉及自身的利益,更涉及他背后那个权势集团的利益。秦香莲和一儿一女的存在,就像个随时会爆炸的火药桶,把陈世美和他背后的利益集团炸得粉碎。因此,可以猜想,不仅是陈世美,连同他背后的权势集团,都会不顾一切地追杀秦香莲和一双儿女,灭绝隐患。

因为陈世美怕死,他本来就是骗婚,骗的还是当今的公主。如果他承认了,他就犯了欺君的大罪,会被灭九族的,所以他死也不认秦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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