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小故事


1.以廉为宝 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 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 2.杨震拒金 东汉时,杨震在赴任途中经过昌邑时,昌邑县令王密山来拜访他,并怀金十斤相赠。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没听明白杨震的责备之意,说:“天黑,无人知晓。”杨震说:“天知,神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王密这才明白过来,大感惭愧,怏怏而去。 3.一钱太守 东汉时,一位叫刘宠的人任会稽太守,他改革弊政,废除苛捐杂税,为官司 十分清廉。后来他被朝廷调任为大匠之职,临走,当地百姓主动凑钱来送给即将离开的刘宠 ,刘宠不受。后来实在盛情难却,就从中拿了一枚铜钱象征性地收下。他因此而被称为“一钱太守”。 4.陶母退鱼 晋代名臣陶侃年轻时曾任浔阳县吏。一次,他派人给母亲送了一罐腌制好的鱼。他母亲湛氏收到后,又原封不动退回给他,并写信给他说:“你身为县吏,用公家的 物品送给我,不但对我没任何好处,反而增添了我的担忧。”这件事陶侃受到很深的教育。 5.吴隐之不惧饮贪泉 晋代人吴隐之任广州太守,在广州城外,见一池泉水名“贪泉” 。当地传说饮了贪泉之水,便会贪婪成性。他信这些,照饮不误,饮后还写了一首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在任期间,果然廉洁自律,坚持了自己的操守。 建立我们新中国的一代伟人毛泽东主席,在他生前用过的一百多件日常生活用品中,有一件穿过20 多年、已补过73次的睡衣。身边的工作人员多次提出给他换一件新的,他都执意不肯,直到逝世前夕,他老人家还是穿着这件补钉缀补钉的睡衣。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他老人家首先倡导不吃肉、不吃水果,常常是几个烤芋头就是一餐饭,与全国人民同甘共苦。

“新鞋踩泥”。《松窗梦语》的作者张瀚初任御史时,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小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此后多年,他严谨从政,廉洁为官,后来升任被称为“朝中第一官”的吏部尚书,建树颇多,名留青史。 “子罕辞宝”。《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文: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石,将它献给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玉工鉴定过,他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作是宝物,你把玉石作为宝物。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还不如我们都保有各自的宝物。”故事中,子罕恪守“不贪为宝”的信条,巧妙拒玉,寓意深刻,真正给人教育和启迪。 “公仪休拒鱼”。《淮南子・道应训》记载了一个公仪休拒鱼的故事: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己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啊。”公仪休“好鱼而不贪鱼”,实乃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愿每位领导干部任前任中都时刻不忘认真算一算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 “灭官烛看家书”。据宋周紫芝《竹坡诗话》记载: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当今存在公“话”私打、公车私用、公请私吃、公费私游等等凡此种种揩公家油的一些领导干部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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