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位最无私官员,晚上衙门办公家人来信,灭公家蜡烛点自己的蜡烛观...


据史料记载: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为官极廉洁。一天晚上,他收到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一定是朝廷有什么要事,马上令公差点蜡烛阅读,读了一半他又让公差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家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们对此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的家属的情况的,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  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这在许多人看来颇有几分“迂腐”,别说是用官烛看半封信,就是一封信、十封信、百封信,也不会有人去“斤斤计较”。因为用根蜡烛是再小不过的小事。可是就这么一件小事,这位州官却看得很重。可见他的头脑中,“公”与“私”的界限是多么分明。

只知道此官姓李。后有“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歌颂其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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