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进家被主人打伤,需要负责任吗?


按法律来说,需要负责;按道义来说,只要不是下手过重,不支持负责。具体以下细说:一、在法律上来说,小偷进家可以控制他们,然后交给公安处理。虽然小偷进家是主人被侵犯了合法权益,但是能支持的操作是,抓起来,然后扭送到公安机关,而不是直接打。因为普通盗窍案件,仅仅只是治安范围的案件,在追回及时,没有受到太大损失的情况下,小偷仅仅只是需要负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普通小偷,只要扭送到公安机关,他们或许也只是15天以下的治安拘留,并不会受到太大的惩罚,所依据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二、被偷虽然是受害者,但是没有打人的权利。在被偷的时候,主人是受害者,但是如果在抓到小偷之后,动手打了人,那他就成了侵犯小偷合法权益的人,而具体情况,按照伤情不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
如果仅仅只是皮外伤,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在扭送公安机关后,公安人员仅仅只会劝导一下,然后把小偷抓起来,主人录个口供就放了,因为没有过度的打。而这种小伤,大约就是手指甲挠了小偷一下、打了一巴掌、伸脚绊倒小偷但是他没受什么伤。

但是如果有严重伤害,比如一板砖把小偷拍晕、打到吐血、一棒子把小偷打骨折……这些都是要负责任的,因为主人不可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三、一般人都有一个冲动期,只要打得不过分,仅仅是皮肉之苦,不支持主人负责。但是所有人都明白,抓小偷在抓到那一刻,是极为气愤的,所以说大家都免不了想先揍一顿,但是不能往死里打。一般来说,随便打几下、踹几脚,就算闹到了公安机关,他们也不会太纠结于主人打了人;虽然轻轻打同样是违法,但是总有个原因,不严重的话,大部分就这样过了。

只是如果抓到之后动用了私刑,有虐待、幽闭、私自关押的行为的话,那么就需要负法律责任了。举个例子:
如果抓到了小偷,偷偷踹他几脚,主人仅仅只是被劝告,不需要负责;
如果抓到之后,把他腿打断,这涉嫌了故意伤害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抓到了之后,把他在房间里关三天,不给吃不给喝,这涉嫌了非法拘禁,需要负责。

总得来说,小偷进家被主人打伤,跟小偷的伤情是有关的,如果只是轻微伤,基本上不用负责;但是如果轻伤以上,主人是需要负责任的。

小偷闯进家里把小偷打伤了,基本上这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是说也得分情况基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1种就是小偷没有被你制服,第2种就是小偷已经被制服了。前者你是可以正当的防卫的,只要注意些言辞方面,你就没有责任,第2种就属于防卫过当。
小偷在没有被制服之前,你认定小偷会对你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危险,那么你正常的攻击他就是没问题的,当然他只是个小偷,你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就把他打死了,那是不科学合理的,你只是把他打伤了,这没有任何的责任,因为你认为他还继续拥有活动能力,他就有可能抱起伤人,有可能伤害到我个人的人身安全,并且影响我财产的安全,而且房子是我个人的地方,他这种私闯民宅的行为也是侵犯我个人权利的。
小偷已经被制服了,这个时候你再去打伤他,那就算是防卫过当了,因为他被制服之后,他已经对你对你的财产没有任何的威胁了,剩下的事情应该交给公安机关去处理,我们个人只有用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不具备执法权力,他们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是被判处拘役管制还是说罚款?这都是由公安机关来说了算的,我们不能私自动手,而且你在制服之后打伤对方,对方就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但结果如何得看你在法庭上怎么说。
关于正当防卫的界定,国家现在已经出了相应新的规定,只要我们认为攻击者对我们的人身安全还有危险,那么我们正常攻击对方,使对方丧失攻击能力的过程都是正当防卫,也就是说如果路上有一个人突然拿刀他要同我们,那我们把这个刀夺过来再把他捅伤,那我们仍然算是正当防卫,因为只要他还具有活动能力,他就还有可能对我们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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