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建国后采取了什么治国政策?


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

秦始皇
秦始皇首先创立了皇帝制度。在统一全国的当年,秦始皇就提出:“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经过群臣议论,他决定把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称,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他自称始皇帝,后代依次称二世,三世,这样地传袭下去,为了显示皇帝的尊严,秦始皇还规定皇帝自称“朕”,“朕”字原是“我”的代名词,皇帝的名字要避讳。秦始皇名政,“正月”的“正”字,与他的名字同音,就被改为“端月”。从此皇帝就成了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地主阶级最高政治代表。后来,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沿用了“皇帝”这个称号。
秦始皇还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官僚制度。在皇帝之下,有左右丞相,是皇帝的助手,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掌管重要文件,并监督百官。以上合称“三公”,三公之下还有“九卿”,其中主要有掌管刑狱的廷尉,掌管财政的治粟内史,以及掌管山海池泽税入供皇室要的少府等。三公九卿对皇帝负责,是皇帝的臣僚,他们分管中国政府事务。最高政治、经济、军事大权由皇帝一人独揽。所有这些官员都由皇帝任免,领取俸禄,概不世袭。这套封建官僚制度,保证了皇帝的专断独裁,造成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示意图
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郡县制度。全国统一后,分天下三十六郡,后来增加到四十多郡。每郡设守、尉、监,分管一郡的行政、军事和监察。郡以下分若干县,县有令(以县设县长),掌管一县政事,县尉掌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还有乡、里、亭等基层政权机构,并通过什伍组织,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编制起来,以保证封建剥削和压迫的进行。
郡县制不同于西周奴隶社会的分封制,它是从属于朝廷的地方行政机构。不仅郡县的主要官员由朝廷委派,而且朝廷还采取年终考绩的办法,对地方进行管理。年终地方官必须派人到朝廷报告赋税收入等情况,如果朝廷认为地方成绩不好,就可以收印罢官。这样,皇帝通过郡县这套系统,交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然后再抓到自己手里,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控制的封建统治体系。

武士俑
废分封、立郡县,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斗争。事情是这样的,当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郡县制的时候,丞相王绾等要求恢复分封制。他们认为,燕、齐、楚等地方遥远,中央不易控制,应当封王进行统治,群臣都赞成这个意见,只有李斯反对。他的理由是,周朝分封的同姓子弟很多,但后来互相攻打,周天子也管不了。现在天下统一,都成为郡县,宗室子弟和功臣用赋税重重赏赐他们就够了。这是使国家安宁的好办法,分封诸侯的办法不好。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意见,作出了废分封,立郡县的决定,秦始皇这一决策,对于巩固国家统一,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有着深远的意义。
封建国家是保护封建剥削制度的权力机关。秦始皇所建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是保护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农民的工具,在这种封建国家权力机关保护下,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是很残酷的。这说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一开始就有着阻碍社会发展的一面。但是,在秦始皇时代,刚刚建立起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它巩固了统一,有利于正在发展的封建制度,这是他适应社会发展的一面。

“乃今皇帝,一家天下”,这是秦始皇山东峄山石刻
为了巩固新创建的统一国家,秦始皇还在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宣布“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肯定了土地的私有制;统一文字,划一度量衡、货币、车轨等制度;修筑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东达山东、河北,南达安徽、江苏;迁徒三下富豪十二万户于咸阳,便于就近控制;堕毁六国用来割据的城墙、堡垒,决胜定在河道上所布置的障碍。同时,秦始皇还派兵抵御匈奴贵族的袭扰,并修筑了万里长城,统一“南越”,移民开发岭南。这些措施,对于消除分裂割据,巩固统一,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都起了积极作用。
此外,秦始皇还搞了焚书坑儒。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欢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祝酒,称颂秦始皇平定天下,把分裂的诸侯国改成郡县,没有战争之患,自古以来,没有谁能比得上。博士淳于越出来反对郡县制,说什么:“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种说法引起了争论。李斯反对这种论调,认为法随时变,古制不能适用于今天,并指出,这种以古非今的言论,惑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严加禁止。因此他建议:除博士官藏书和秦国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杀头,以古非今的灭族,医药、卜巫、种植的书不烧,禁止私学,愿学法令的,“以吏为师”。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焚书的第二年,有两个方士一类的人物卢生和候生,平日甚得秦始皇的信任,其中卢生对秦始皇说,如何才能得到“不死之药”。根据卢生的建议,秦始皇曾自称“真人”,不再称“朕”。正是这两个人,曾经背后“讥议”过秦始皇,说他贪于权势,并弃官逃走,秦始皇听后大怒,下令追查,在秦始皇严命之下,秦御史对咸阳的方士儒生进行了审问,经过这些方士儒生的互相告发,秦始皇自为其中的四百六十多个人定了死罪,下令坑杀在咸阳城郊,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 历史插画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思想领域内推行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秦始皇自己说过“吾前收天下不中用者尽去之”。在秦始皇等人看来,焚书坑儒也许是一种统一思想,建立文化专制主义,巩固秦王朝统治的重要手段。但是,事实上,焚书的结果,除了造成对我国古代文化典籍的摧残破坏外,起不了“统一思想”的作用,坑儒的结果,却造成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破裂,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也并未起到巩固秦朝统治的目的。
毫无疑问,焚书坑儒的做法,是残暴,也是愚蠢的。它是封建专制主义一开始就存在的愚昧和残暴的一种表现,正如鲁迅所指出的那样,是实行“愚民政策”。两千多年前的《史记》一书中,早就指出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意得欲从”,一天比一天骄傲,“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这是很有见地的。秦王朝建立后,地主和农民的两大阶级的对抗,随着秦王朝暴政发展,而日趋尖锐,从焚书坑儒这个侧面,也说明了这一点。

秦代长城遗址
秦始皇为了巩固统一的封建国家所采用的一系列措施,在当时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看到,所有的措施,都是从地主阶级利益出发,为了巩固秦始皇万世一系的皇朝统治而采取的。因此,秦政权对人民进行了极其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再加上秦始皇修阿房宫、骊山墓、出海求仙等,又干了许多劳民伤财的事,使秦朝的统治阶级和广大农民阶级的矛盾日趋激化,到了秦始皇后期,一起农民大起义的风暴,正在呼之欲出,历史事实就是这样。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建立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皇帝制度,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地方实行郡县制。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修驰道,统一车轨,修长城。迁民戍边,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刑酷法,轻罪重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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