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给公公借钱用房屋所有权抵押的离婚由谁来还


儿媳用房屋所有权抵押给公公借钱,属于夫妻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来还。另外儿媳跟公公属于二级债务关系,若有需要儿媳可以向公公追诉债权关系。参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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