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布告?


布告由于它要张贴出来,面向群众,所以一般不写受文机关。布告的内容由标题、编号、正文和落款四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标题。
布告的标题比较灵活,根据不同的情况,一般有三种写法:
写出完整的标题。发文机关、事由和公文种类都写出。这一般用于事由不太大的情况,给人一目了然的感觉,从题目就可以了解布告的中心内容,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迅速制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资源的布告》。
写出其他部分,省略事由。只写出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由于事由比较长,为了醒目,则将事由省去,如《四川省人民政府布告》。
只标“布告”二字。如果布告的内容和文字都简短,就用不着在题目中写明。现在有很多布告都直接用“布告”标题,既醒目又简便,特别是各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结果的布告,就多用“布告”作标题。
第二部分,编号。布告有专门的编号,由于是对外张贴,所以编号一般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右半部。
第三部分,正文。布告的正文包括引言、事项和结语三部分。
引言就是导语,说明发此布告的根据、原因和目的。
事项是正文的中心内容。为了方便人民群众阅读识别,这部分一般采用分条分款的形式来叙述规定的要求,有的条款还特地作出说明解释。
结语是布告的结尾。有的布告以“特此布告周知”或“此布”、 “切切此布”作结,有的则提出遵照执行的要求,或写上生效日期,用以表达正文完结。
第四部分,落款。
布告正文结束后,在右下方都有签署和日期。
签署可以是个人的姓名,但姓名前必须冠以职务,也可以是发布机关。
日期指发布告的日期,要写全年、月、日,放在签署之下。
落款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标题只有“布告”两字,必须写明发布机关名称及发布日期。如果标题中有发布机关名称,文尾可不再写发布机关名称。
布告一般应加盖印章,以示负责。


指书面的或印刷的通告或公告。《史记・吕太后本纪》:“ 刘 氏所立九王, 吕 氏所立三王,皆大臣之议,事已布告诸侯,诸侯皆以为宜。”《元史・武宗纪》:“诏整饬台纲,布告中外。”《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一回:“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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