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判官”是干什么的?


1、官名。隋使府始置判官。唐制,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可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睿宗以后,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皆有判官辅助处理事务,亦由本使选充,非正官而为僚佐。五代州府亦置判官,权位渐重。宋代于各州府沿置,选派京官充任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签判”;各路经略、宣抚、转运和中央的三央、群牧等使府及州。元各路总管府、散府及州皆有判官。明府州有通州,清代改为州判。 2、、古代传说中的阴间官名。长的凶神恶煞、阴险狡诈,但绝大部分都心底善良、正直。决大部分是判处人的轮回生死,对坏人进行惩罚,对好人进行奖励。 判官取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冥府判官。 判官位于酆都天子殿中,负责审判来到冥府的幽魂。阎罗王殿里文武四大判官分属赏善司、罚恶司、阴律司、查察司。现在有人把阴律司视为催命判官崔畔,是把原来在阴阳界的崔畔搬到这里来了,最著名的四大判官为:赏善司、罚恶司、查察司、崔判官。前三位均为职位名,不可考。但最后一位崔判官,却是十分的出名。在《西游记》及各地的传说中,均有出现。相传崔判官名珏,乃隋唐间人。唐贞观七年(633)入仕,为潞州长子县令。据说能“昼理阳间事,夜断阴府冤,发摘人鬼,胜似神明。”民间有许多崔珏断案的传说,其中以“明断恶虎伤人案”的故事流传最广。故事说:长子县西南与沁水交界处有一大山,名叫雕黄岭,旧时常有猛兽出没。一日,某樵夫上山砍柴被猛虎吃掉,其寡母痛不欲生,上堂喊冤,崔珏即刻发牌,差衙役孟宪持符牒上山拘虎。宪在山神庙前将符牒诵读后供在神案,随即有一虎从庙后窜出,衔符至宪前,任其用铁链绑缚。恶虎被拘至县衙,珏立刻升堂讯。堂上,珏历数恶虎伤人之罪,恶虎连连点头。最后判决:“啖食人命,罪当不赦。”虎便触阶而死。崔珏死后,百姓在多处立庙祭祀。

神仙之说,本来属于虚妄无稽之事,所自何来,做了何事,又向何去,大多数无法考证无法深究。然而,形诸史料流于传说,偏偏却言之凿凿,令人不敢生疑。在晋东南一带曾广受崇拜的崔府君就是极明显的一例。虽然,其人存与不存尚有争论,雍正年间《长子县志》记述崔府君庙时,就说这个县令“唐史不载”,对其真实性有所怀疑,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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