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成包地里载电线杆子农民不让乡干部强行要载还把人抓走范法不?_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由上可知,一旦承包合同生效,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一些情形之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就包括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情形。同时,第六十六条还规定了,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修建电线杆,属于公共设施建设,所以占用农民的地修建电线杆,农民还是要积极配合的。而且占用农民的田地,应该给予一定补偿。

催干不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但是作为农民,也应该积极配合国家的政策,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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