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德经》和宇宙观是什么?


《道德经》即《老子》的后称。因《老子》分上下两篇,共81章,上篇又名“道经”,下篇又名“德经”,故《老子》全书又有《道德经》之称。它是用韵文写成的一部有完整体系的哲理诗,是研究老子哲学思想的直接材料。“道德”二字,在儒家那里,谈的是善恶问题;在道家这里,谈的则是宇宙的本原问题。世界的本原是什么?老子认为是“道”。何谓“道”呢?就汉语上说,“道”从首、从走,其本义为人走的道路,有四通八达之意。甲骨文中虽未见有道字,但有途字,其本义是道途。道字首先见于殷周的金文,指道路。后来,《说文》称:“道,所行道也。”在春秋时期已指天象运行规律,有时也包括人生吉凶祸福的规律。这就是哲学上的“天道”与“人道”的含义了。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提出“道”作为最高的哲学范畴。他认为“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宗”。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二章,以下引《老子》只注篇名)这里的“一”指元气,“二”指阴阳,“三”指阴阳相交,产生冲气而成和,形成天、地、人,就化生了万物。何谓“德”呢?“德者,得也。”老子认为“物得以生谓之德。”(第五一章)也就是说,道是德之体,德是道之用。由于道的作用,使万物生长遵循自然界的规律。万物的自生自成,这就是德。所以道之所以尊,德之所以贵,原因就是道德不发号施令使万物生成,而是万物按其固有的规律自然而然地自生自成。故曰:“以辅(顺)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四章)。这样,老子从自然哲学回到人生哲学,认为一个人立身处世,都要顺乎自然,不应强求,不要锋芒毕露,这就是“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办成,做好。由此看来,道家哲学是重“自然”的。那么,“道”本身究竟是什么呢?它怎么成为天地之“根”、“万物之宗”呢?在老子看来,“道”包含着世界万物的道理,它没有形状,没有声音,没有实体,并且永恒不变,这道理不是用语言文字所能说得明白的。正如苏东坡在《日喻》中所说的,就像明眼人无法跟瞎子解释太阳一样。用老子的话说,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因为你称它白,它就不是黑;你称它有,它就不是无了。其实,“道”是“无”和“有”的对立统一,只能靠心灵去领悟。宇宙的本体是“无”。由“无”而生天地,由天地而生万物,终于形成了万象纷纭的世界。“道”是创生宇宙万物的本源。“无”是道的本体,“有”是道的作用。当“道”一产生创生的作用时,万物就随之而生,这就称之为“有”。世人往往只知道“有”的利益,而不知道“无”的用处。事实上,“无”的用处比“有”要大得多。天地之间就好像风箱一样,中间是空虚的,亦可称“无”,但正因为空虚,所以才能够产生万物。好比一个空杯子才能盛物,一间空房才能产生居住的作用一样。由此可见,无形无象无声的大“道”的妙用之无穷了。用老子自己的话说,“道”就像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生在天地之先,无声又无形,岿然独立,永不改变,循环运动,永不疲劳。它可以成为天下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把它叫做“道”。这里,老子以“道”为最高范畴。“道”没有人格,决不是上帝的别称。老子讲:“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五章)这就是说,“道”仍然是“域中”(自然界)的四大之一,它没有超出自然而成为自然的主宰,它不是什么超自然的神灵。以“道”来治天下,则传统观念中的“鬼”就不起作用了(“其鬼不神”)。“道”无欲无意无志,可以算是渺小,它又是万物之总归,可以算是伟大。这样,传统文化中的“天”“帝”“鬼”“神”在这里统统失去了主宰的地位,不再有什么权威性了。“道”占据着主宰地位,但“道”却不以主宰自居。“道”的主宰作用只是让万物顺其自然而无为。所以,“道”这个主宰,实际只是某种普遍存在的自然无为的法则而已。这也说明老子哲学是敬人为本,敬神为末的哲学,是有明显的无神论的倾向的。这也说明中国哲学的人文精神淡化了中国人的宗教意识。老子还反对天道有知论,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他说:“天地不仁。”(第五章)即天地无所谓仁与不仁,万物皆自生自灭,人与自然环境没有神秘的感应关系。所以,老子的“天论”具有比较彻底的无神论倾向,这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老子的哲学思维是十分辨证的。他认为人世间的一切概念、判断、价值等都是相对的,相比较而产生的。例如牙齿最硬,舌头最软,但随时间的推移,人老牙脱,舌头却完好;高和下是互相比较而存在;兵器是锐利的,但却是不祥的东西;人类好用智巧,但天下却大乱了。所以,圣人应以无为态度来处理世事,实行“不言”之教,“不争”之德。例如对金银珠宝的有无、多少,看得过重而不知足,就会自寻大祸。他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砍得”(第四六章)。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不知足是最大的灾祸,个人想得到很多东西是最大的罪过。”因为“名位”会引起人的争斗,“财货”会激起人的贪。因而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治理国家要做到“无为”则无不治。人人知足,天下也就太平了。老子的这种思想与西方颇有知名度的伊壁鸠鲁十分相似。伊壁鸠鲁说过,“知足是一种大善”。因为面对财富、荣誉、爱情等外物的挑战,只要内心知足,以面包和水之类的东西为奢侈,也就会感到灵魂的安宁,从中体会到一种独特的快乐。反之,如不“知足”,追求外物的享受,则欲望将有增无减,最后必然是不幸的。老子的转化论思想更是十分深刻的。他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二二章)这就是说,委曲反而能保全,弯曲反而能伸直,低洼反而能充盈,破旧反而能生新,少取反而能多得,贪多反而会迷惑。这就是事物转化的辩证法。在老子看来,正因为圣人谦下,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争;正因为大树比小草刚强,而台风刮来时,小草完好无损,大树却连根拔起;正因为自然界的风无形无体,它却能拔屋倒树;正因为自然界的水可方可圆,是最柔弱不过的了,它却能穿山透地。柔弱的滴水可以穿凿(záo)坚硬的岩石,洪水还会冲垮坚硬的城池桥梁,淹没田园村舍。所以坚强的东西反而不能战胜柔弱的水。当然,老子所讲的水的柔弱,并不是说水软弱无力,而是赞美它的谦下的品格和坚韧的内在力,赞美它具有一种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能克制最坚硬东西的能量。用老子的话说,就是“天下之至柔,驰骋(chíchěng)天下之至坚。”(第四三章)天下最柔软的东西,能够在天下最坚强的东西里穿来穿去。这些都说明了弱胜强、柔胜刚、曲则全的辩证哲理。如果人们能克服刚强好斗,效法水的不争、柔弱、自然之性,就能产生无坚不摧、无强不克的利国利民的转化之效,这样就接近“道”了。老子不仅看到了事物转化的辩证规律,而且还初步意识到矛盾转化要有量变积累的过程。他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第六四章)又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第六三章)这里,难和易,大和细,是质的区别,但在老子看来,多寓于少,大寓于小,难藏于易,所以有“道”的人处理事务,总是从细易着手,从而完成大难的。因此,只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再大的困难也可克服。合抱的大树,不是从细小的萌芽长成的吗?九层的高台,不是从一堆堆泥土建筑起来的吗?千里的远行,不正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吗?反之,“多易必多难”,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势必大难临头。这就告诫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完成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老子的这些思想都接触到了质量互变过程的辩证法。最重要的是老子有着一定的矛盾转化的条件性思想,而且这一思想还比较丰富、深刻。他根据人们的常识,看到江海“善下之”,是为“百谷王”的转化条件。他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第六六章)因为水往低处流,千条江河归大海。正因为大海善于自处于一切小河的下游,所以才一统“百谷”,成为一切小河流的王。所以“圣人”要作为人民的领导,必须对人民谦下。只有对黎民百姓谦恭和顺,才能真正为百姓所信服。老子又说:“躁胜寒,静胜热。”(第四五章)意思是疾走能战胜严寒,安静能克服暑热。这里,“躁”就成了“寒”转化到“不寒”的条件;“静”就成了“热”转化到“不热”的条件。这说明老子看到了自然界矛盾转化的条件。同样,对社会现象,老子也觉察到转化的条件。他说:“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第九章)意思是说:富贵并且骄傲,等于自寻灾祸,必失“富贵”。这里“骄”就是福转化为祸的条件。同样,老子还看到了“居功”是功之“得”向“失”的转化条件。他说:圣人“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第二章)就是说,“圣人”功成而不自居,这样功绩就不会失去。反之,则失。如战争中骄兵必败。“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第六九章)又如学习中,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他说:“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惜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第二七章)这里“资”是借鉴之意;“要妙”是微妙之意。意思是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否则“不贵其师,不爱惜其资。”那么自以为明智,也会变得非常糊涂。所以“不贵”、“不惜”是从“智”向“迷”转化的条件。老子不仅初步看到矛盾转化的条件,而且还注意研究转化的方法,他的方法主要是“善”法。他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其意思是说,“圣人”经常善于挽救人,所以没有根本无用的人;“圣人”经常善于挽救物,所以没有根本无用之物。这就叫做内藏聪明。又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第六八章)“士,卒之帅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善于作“士”“帅”的人,并非得逞于他的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依靠他的忿怒;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用对斗;善于用人的人,要对人谦虚。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德”,这叫做利用别人的力量,这叫做与天道配合,这是自古以来的准则。当然,这种“善”法是建立在“用人之力”的基础上,又为着“治人”的目的。他的不争之“德”,体现了他的“无为”,也不过是达到“治人”的手段而已。然而,这种“善”却是“用人之力”的转化之法。它既包含着注重客观实际的唯物论因素,又体现着善士、善战、善用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取其之长,“善”法应该说是一大贡献。最后,老子还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现象与本质的对立。例如在《老子》最后的第八一章中,他对一些哲学范畴,能透过表面现象,看出些实质,这是很了不起的辩证思维。俗话说,芳香的花不一定好看,会说话的人不一定能干。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辨,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这就是说,在老子看来,真实的话不好听,好听的话不真实;行为良善的人不巧辩,巧辩的人不良善;真正晓得宇宙间大道就在自己心中的人,不必广心博骛,知识广博的人,未必对大道有真知。这里包含着真假、美丑、善恶等矛盾对立的辩证法。他看出了某些社会现象与其实质不相一致,因而教人不能只从表面现象看问题,这是十分可取的。当然,老子的辩证法,还只有朴素的性质,还不很科学,因为社会十分复杂。科学的辩证法,既讲对立,又讲统一。如果认定:凡“信言”均“不美”,凡“美言”均“不信”;凡“辩者”都“不善”,凡“善者”都“不辩”;凡“知者”必“不博”,凡“博者”必“不知”,那就过于片面了。只看到矛盾范畴的对立,没看到它们的统一,这是形而上学的缺陷,没有转化的彻底性。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老子有着较为丰富、深刻的辩证法思想,而且认为辩证规律都根源于“道”,即“反者道之动。”(第四○章)这在古代哲学中是十分了不起的贡献,因为它说明了“道”的运动变化是相反相成、循环往复的。这个理论说明:在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事物,发展到一个极端,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像黑格尔说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它自己的否定。这是儒家和道家共同支持的理论。儒家解释《易经》的主要点也正是这一点。这是哲人们受日月运行、四时相继的启发而得出的结论。《周易》讲“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系辞下》)老子讲“反者道之动。”(第四。章)。儒道同一见解,对中华民族影响很深,贡献很大。中国人往往在繁荣昌盛时保持谨慎;在极其危险时也满怀希望。这正是“反者道之动”的哲理武装了中国人的心理。老子在哲学上的辩证思维,是和他思想上的“贵柔”有关。老子十分强调“柔”字。他断定“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第七六章),并以“贵柔”为旗帜,提出“寡欲”、“无欲”、“不欲盈”、“知足”、“知止”、“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荣守辱”、“不为天下先”、“不争”、“无为”、“无事”、“无私”等等,使“贵柔”成了一个内容广泛而系统的思想体系。但由于老子所处的时代是奴隶制崩溃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他后来作为周王朝的史官,已目睹列国兼并、大国争霸、民不聊生、群起反抗的局面,使他一方面厌弃旧奴隶制的“礼治”,另一方面又不满新兴封建势力实行的“法治”。他主张“无为而治”,只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就行了。这就决定了他的哲学思想的消极和保守的一面。所以他讲转化,但又绝对化地防止物极而反;他主张不争之“德”是最高明的策略,是“善”法。其实,老子的不争是争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不争之争。他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和“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一种不强调斗争的争。正因为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和他争,这不是不战而胜了吗?这点正是老子的高明的一面。毛泽东说过:“人贵有自知之明”。我想这与老子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很有理论渊源的联系。在老子看来,了解别人只能算是聪慧;了解自己才可算是清明;能胜过别人者算是有力;能战胜自己者才算是坚强。人有各种欲望,有自私的思想,要想克服这些自身的弱点,必先反省检查自己,做到自知、自明、自胜,这才符合“道”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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