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卖房子为儿子置办婚房,女儿有权干涉吗?


郑燕讲述了她最近的遭心事,本来弟弟结婚是好事,可是最后却让母亲和自己感觉都特别不舒服,因此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向我询问。
下面来听听她是怎么说的吧。

“母亲给我打电话说弟弟要在城里买房结婚,让他们把家里的房子和地卖了给他付首付,未来弟媳妇要求先买房子再结婚,而且房本上必须写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我忍着怒气耐着性子听母亲絮絮叨叨地讲完,问了句:“如果到时候你们闹矛盾了,你和我爸去哪里住?”
母亲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这不还有你吗?跟他们闹矛盾了,我和你爸就去你那里住几天。”
听到她这么天真的话,我被气笑了:“那要是在我家里也住得不开心呢?”
“那我们就再回去。”母亲又笑着说到。
我被母亲的天真彻底打败了,于是很认真地跟她说我不建议卖房子,弟弟暂时买不起房子,可以先租房子,或者想想其他筹钱的方式,实在不行就等过两年再买。如果是真爱,也不会没房子不结婚的。

但是如果你们卖了房子卖了地,一无所有的去投奔弟弟,婚前的信誓旦旦在婚后的柴米油盐下都是扯淡。两代人一起住的矛盾太多,老人难受,儿媳妇委屈,儿子夹在中间更是受气,何必呢?
母亲说反正弟媳妇生孩子后,他们也是要去带孙子的。
我说这是另一回事,带孙子可以,可是自己的老窝得留着呀。
如果到时候能住到一起就一起住,万一到时候住不到一起呢?留着房子就是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不至于到时候无家可归。
女儿家也不是不可以去,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义务,我也很愿意跟父母一起住,可是女婿是否真的愿意常年与岳父岳母一起住,那就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了。
同样的问题,在儿子家能遇到,在女儿家一样会遇到。
母亲听了我的话,半天不语。
我知道母亲一定是伤心了,可是现实如此呀。
挂了电话我内心久久难以平静,我不知道父母最终会不会卖房子卖地去投奔弟弟,虽然他们无路可走的时候我也会赡养他们,可是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希望母亲能想通。

再说,留着房子,儿女们过年过节也有地方团聚,女儿回个娘家也自在,如果他们跟弟弟一起住了,我每次去看他们都要去弟弟家,总感觉怪怪的,不自在。”
大家觉得郑燕的想法自私吗?
确实,“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不管自己的家再小再破,那都是自己的家,在自己家带着怎么呆都舒服。
然而一旦郑燕父母将全部卖了和儿子住在一起,那可真有孤注一掷的感觉,而结果往往都不会尽如人意。
因此我觉得郑燕考虑问题是正确的,也是客观的。
首先父母两代人住在一起,本来就容易产生摩擦,再多一个儿媳妇,不仅有血缘差异,更有城市和农村的文化差异,产生矛盾是必然的。
再通过郑燕弟弟的所作所为,婚后基本是一个“妻管严”,因此受委屈的肯定是老两口,如果有房子有地,受委屈了还有个地方去,而如果什么都没了,那最后很可能真的会露宿街头。

其次,老两口居然说最差还可以去郑燕家,我感觉这就更可笑了,虽说父母可以去女儿女婿家,然而你们老两口把一切都给了儿子,最后却去住女儿家,这合理吗?
这让女婿,让男方家长都怎么想,你儿子是儿子,是需要你们奉献的,而女儿就只能被索取了呗。
而一旦有这种想法,势必会影响夫妻感情,最后痛苦的还是老两口。
虽然郑燕的这番话让老两口很难过,可万事都是“先小人后君子”,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否则真到那一天,老两口面对儿不亲,女有怨,辛辛苦苦一辈子却得到了众叛亲离,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了。
所以,我觉得郑燕做的是对的,丑话说在前面,让父母好好考虑。
古人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郑燕把话说直白,说通透了,也是为了父母好。
在我眼里,这比愚孝更可贵,对父母也更好。

我认为女儿肯定有权利干涉,因为女儿也是家庭的一员,而且卖房子这个事情,也是很大的事情,主要是父母的养老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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