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女孩子绑成螃蟹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比读到“改编自真人真事”这几个字更能令人感到沉重了。林奕含,是李银河口中老天赏饭吃的天才作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了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房思琪在小说的世界里疯了,林奕含也在现实的世界里死了。书中的房思琪在13岁的时候被住在楼下的50岁的高中老师李国华侵犯,他之后用各种手段,让年幼的房思琪和自己维持这种关系长达五年。第一次的时候,李国华就清楚地知道,13岁的房思琪不会说出去,因为太脏了。灵魂这样干净,这样有教养的小女孩,像小奶羊一样洁白,怎么会说出这样肮脏的东西。而房思琪也真的没有说出去,她甚至对老师产生了一种没有做好功课的愧疚,对老师说了句“对不起”。为了使这件事不那么脏,房思琪给了自己一个理由:爱上老师,会不会就不那么脏了?这也成了房思琪噩梦的开始,房思琪和李国华的故事,永远都在老师的小公寓或是各种小旅馆上演。房思琪曾问妈妈:“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妈妈诧异地看着思琪,回答说:“什么是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另一次思琪试探妈妈:“听说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谁?”“不认识。”“这么小就这么骚。”父母的态度及反应,让房思琪无法倾诉,这怎么成了自己的错了呢?她只好选择自我消化,:爱上老师,这样一切痛苦和磨难才是合情合理的。然而,李国华的年轻胜利品,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其中,还有一个受害者是郭晓奇,她和思琪有着相似的遭遇,但他被李国华抛弃、哀求无果后,她在网上发帖控诉了老师,把一切告诉了父母,还和李国华和他的妻子进行了一场失败的对峙。李国华认为,自己辛苦半生,好不容易成了受人爱戴的老师,怎么可以毁在这种白痴女人手里。他把房思琪绑成了螃蟹的样子,拍了照片寄给晓奇,收到照片后的晓奇不敢再造次。思琪不久发了疯住在了精神病院,只记得怎么剥香蕉。书外的林奕含,在精神的折磨下,耗尽心力写下了这本小说后,选择了上吊自杀。她终于不用再有夜夜重复挥之不去的那个被李国华压在身下的梦。尤瑟纳尔说: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房思琪的自尊心、自责感正是当初李国华选中她的原因,他深知,她不会说出口。胡适先生曾作《论女子为强暴所污》,在他看来,女子被污,“平心而论,她损失了什么?不过是生理上,肢体上,一点变态罢了!正如我们无意中砍伤了一根手指,或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或是被汽车碰伤了一根骨头。社会上的人应该怜惜她,不应该轻视她。”毕竟施暴者,才是罪恶的源头。最后,借用林奕含的话:“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当成美德是这个伪善的世界维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昨日,人民日报转载上海财经大学通报称,该校骚扰女学生的副教授被开除。可见,遭遇不幸要敢于发声,人民和正义都在你的身后。

捆绑女孩向其家人索取赎金,女孩死亡,嫌犯应如何定罪判刑事实上,总有一些人为了钱不顾亲情、友情,甚至不惜不顾一切地去冒险。一再以自己的行为证明死刑的必要性,也没错,死刑也是一种对罪犯的尊重。为钱将邻家女孩绑走索取赎金,结果女孩被绑死太久,嫌犯应该判死刑吗?案情:去年8月,沧州12岁婷婷的父母报警称孩子被绑走,向自己索要一百万赎金,三天后,嫌疑人被抓获。嫌犯是婷婷的两个邻居张某和宋某,当天凌晨就把婷婷带到玉米地,绑在电线杆上。二人逼婷婷说出手机密码,用婷婷的手机向父母索要一百万的赎金。当天23时,该名儿童因年幼、体位受限、被绑在杆子上,气温低、湿度大、空气流通差死亡,两人当场将婷婷掩埋,然后继续向婷婷家人索要赎金。五月,法院一审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了全部个人财产。双方都提出了上诉。法理分析:1、以金钱交易方式杀害12岁女童,这类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极其恶劣,相对处罚较重。上诉权利是每一个公民都可享有并行使的法定权利,但本案改判的可能性较小。2.关于本案,有观点认为,故意杀人罪应定为故意杀人罪,理由是,明知自己的女儿被绑在户外电杆上,会发生女孩死亡的后果,放任其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可以判处死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件的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判绑架罪。因法律规定绑架罪中有故意杀人行为的,可以吸收故意杀人罪的适用,并以加重犯定绑架罪。第239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的,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对其故意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此,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都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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