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住草棚喝水充饥,有钱儿子拒绝赡养并暴打,儿子:没给我家产,你咋看...


路明裕老人今年68岁,家住在河南省辛店镇一个小山村。然而,见到老人时他却生活在村子外几公里一个山脚下的草棚里。草棚已经被杂草包围,草棚里的陈设非常简陋,一张破旧的木板沙发、堆积的已经泛黑发霉的破衣服、一个外卖盒子制作成的饭碗,这便是老人所有的家当。路明裕说,他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这个帐篷也是当地村民帮忙搭建的,经过风吹日晒也开始破损。老人为何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难道老人没有家人吗?其实,老人还有一个儿子。


陆明裕56岁那年因为和妻子的婚姻出现裂痕分居,当时28岁的儿子路大壮选择独自一人生活,分家产时,陆明裕净身出户,在外租了房子,靠打零工独自过活。然而两年后,陆明裕患上了心脏病,花了很多钱没有治好;与此同时,工作时又摔断了胳膊,从此并无法再打工赚钱。因为治病,路明裕之前打零工赚的钱很快就花光了,因为付不起房租,被房东赶了出来,老人连住所也没有了。


老人说,现在自己无依无靠,没有住所,也没有钱看病,连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成了难题,而自己的儿子在这十几年来没有来看过自己一次。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越来越感觉无法生活,曾经有一次犯了病,自己在草棚里三天没有起来,也没有钱看病,附近的村民看到后给他打了一暖壶热水,饿了就喝暖壶里的水充饥,差点就没命了。面对这样的生活,老人感觉到非常无助,儿子也拒绝赡养他。无奈之下,2018年5月,生活在极度困难中的路明裕把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审理,对于路明裕老人的赡养问题作出判决:路大壮作为路明裕的儿子,虽然已经分家,但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依然有效,每月需支付给老人500元钱的赡养费,并承担为父亲治疗疾病的责任,所有治疗费用应另外支付。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儿子路大壮根本不为所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对老人仍是置之不理。路明裕就去找儿子要钱,儿子非但对他不管不问,还把他暴打了一顿。一分钱没有拿到的路明裕依然住在草棚里,病情还有加重的趋势,面对越发困难的生活,他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先是电话联系了路大壮进行调解,但是电话另一端的路大壮非但没有听从法官的劝解,而且态度蛮横,语言中夹杂着不少脏话。由于路大壮拒绝调解,法院决定带法警找他要求其执行判决。在村中的小超市里,执行人员见到了路大壮,他闲坐在门口玩着手机。面对法警,陆大壮依然态度恶劣,并以自己刚做过手术身体不方便为由企图逃走。法警拦下后,他更是声称自己没有收入来源,拒不履行对父亲每月500元的赡养费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执行人员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到了法院后,法警依法对路大壮的财产进行清点,然而清点之后让在场的所有人震惊了。路大壮和其妻子的账户中共有50万元的存款。这让所有人感到气愤,银行账户这么多钱,在村子中已经属于有钱人,而他却说自己没有支付500元赡养费的能力。据了解,村中的小超市就是路大壮开的,根据平时的营业情况,他的收入应该在每月2万元以上。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依法对大壮拘留30日。面对拘留的惩罚,路大壮大骂父亲,说父亲这老东西,简直不是人,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放过。那为什么身为有钱人的路大壮面对困难到住草棚喝水充饥的父亲,非但拒付每月500元的赡养费,还要暴打父亲?父子俩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陆大壮也承认,自己完全有能力赡养父亲,但多年来对父亲的怨恨让他无法释怀。多年前父母分居,析产分家只在父母二人之间进行,他没有从父亲那儿单独分得家产,由此他认为既然父亲什么都没有给他,他也就不该赡养父亲。尽管住在同一个村子,但他也从未去看望过父亲一次。路大壮说,年轻时父亲就在外边胡搞,也不管他,没有给自己留下财产不说,也不管自己的母亲。早年前母亲不幸去世,父亲更是不管不问,这些事情让他对父亲记了仇。最后,经过法院的教育,大壮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每月支付赡养费,同时承担起赡养父亲的义务。


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路大壮对于父亲的记恨让他忘了父亲对他的养育之恩。对于路明裕来说,从小对子女的漠不关心给儿子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从而让自己陷入无人赡养的境遇。希望父子俩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归于好,和谐度过以后的日子,也希望天下的儿女们,都能体谅父母的不易,尽到赡养的义务。
那么,你认为路大壮该不该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对于这样的情况,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即使没分到家产,也不是拒绝赡养父亲的理由。父母把子女养育成人所付出的一切是无价的,就是最好的家产。所以他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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