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靠卖草鞋来补贴家用的刘备,他家真的很穷吗?


 刘备,字玄德,东汉末年的著名人物,三国时期蜀汉政权的开国君主,史称汉昭烈帝。
关于刘备的身世,大家想必都知道刘备是中山靖王刘胜的后裔,是东汉末年汉献帝刘协的叔父,所以刘备又被称为刘皇叔。倘若再追问刘备起兵之前是做什么的,大家想必都会脱口而出:''刘备当初是织席贩履的。''事实真的如此吗?刘备年轻时真的是靠''织席贩履''来维持生计吗?事实绝非如此!
刘备绝对不是一个织席贩履的小贩!
一、刘备虽幼年丧父,却与刘氏宗族聚族而居,衣食无忧
众所周知,刘备是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是东汉王朝的皇族宗室。尽管这一系的血脉传承到刘备这一代时已经十分没落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落的贵族也是贵族啊!
刘备祖上数代先人虽然没有了皇亲国戚的身份,但是却都是官宦世家,世代为官的。刘备的祖父刘雄曾经被举荐为孝廉,官至东郡范县县令(今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刘备的父亲刘弘也曾被举荐为孝廉,可惜刘弘早亡,没有担任官职。
刘备的两代直系先人都被举荐为孝廉就说明刘备的家庭绝对不是贫寒人家。因为东汉时期,尤其是东汉中后期,地方上孝廉的名额基本都掌握在地方豪强手里。出身皇族宗室的的刘氏家族在当时想必也是个地方性的大宗族。
刘备的两代直系先人都曾被举荐为孝廉!
由于刘弘早亡又没有担任过官职,所以刘备就没机会再被举荐为孝廉了,没有被举荐为孝廉也就相当于没有机会直接入仕为官了(要靠自己打拼了)。
虽然刘备无法直接入仕做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刘备的家境就一落千丈到要靠''织席贩履''为生。这是因为东汉时期的世家大族一向都是盘踞乡里、聚族而居的,刘氏家族也不例外。
《蜀书・先主传》就记载''德然父元起常资给先主,与德然等。元起妻曰:''各自一家,何能常尔邪!''元起曰:''吾宗中有此儿,非常人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刘德然的父亲刘元起常常资助刘备,待遇和他儿子刘德然一样。刘元起的妻子对此不满,说道:''大家不是一家人,怎么能常常这么做呢?''刘元起说:''我刘氏宗族中有刘备这个孩子,他绝对不是常人!''

刘备叔父刘元起对刘备视如己出,常常资助刘备
从这个记载可以明显看出刘氏家族是个聚族而居的大家族,因为刘备的叔父刘元起常常资助刘备,待遇和他亲儿子一样,其他的同宗长辈们即便做不到视如己出,但是至少也能保证刘备衣食无忧,可以保证刘备不必像贫寒子弟一样亲自耕田犁地以养家糊口。
总而言之,出身涿郡刘氏的刘备,即便是幼年丧父,他也能在宗族的护佑下做到衣食无忧,其生活标准至少可以达到相当于现在的小康水平!除此以外,接下来的事件更能证明刘备的生活标准远远超过同时期的绝大多数人!
刘备的生活标准至少在小康以上!
二、刘备虽年少,却也能在堂叔的支持下外出游学,拜于名师门下
两汉时期读书识字、接受教育一直都是贵族的培养模式,贫寒子弟由于家庭困难很难自始至终地接受良好的教育。东汉时期也不例外,受教育权一直都不是贫寒子弟所能拥有的,而需要花费巨资的游学经历更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担得起的(东汉时期四处游学的花费相当于近现代的出国留学了)。换言之,某个人物能够接受教育和四处游学就说明他至少是衣食无忧、家境优渥的。
刘备就是这样的人物,他不仅能够接受教育,而且还曾经四处游学过。

刘备不仅接受教育,而且还能四处游学!
《蜀书・先主传》记载,在叔父刘元起的资助下,年仅十五岁的刘备就和刘元起的儿子刘德然、公孙瓒等人物一起结伴游学,遍访名师。最终他们三人都拜于东汉末年的风云人物卢植门下,成为卢植的亲传弟子。
这等游学所需的财力和人脉远非普通家庭所能支撑的,甚至超过了一般的富贵人家。

三、刘备从来都不是贫寒子弟,一直都在结交豪杰、招揽小弟
刘备从来都不算是贫寒子弟。《蜀书・先主传》明确记载:''先主(刘备)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少言语,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刘备不喜欢读书,喜欢飞鹰走狗、喜欢钟鸣鼎食,喜欢华丽衣服。性格沉默少言,善待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平生喜好结交豪杰,当地的年轻人都争相依附他。''
刘备不爱读书、爱结交豪杰;手底下有奴仆、有小弟!
飞鹰走狗、钟鸣鼎食、华丽衣服,这些东西像是贫寒子弟日常生活中能够接触的吗?更不要说刘备还拥有一些奴仆下人、平日里也喜欢结交豪杰、手底下也有一批依附于他的小弟马仔。这些花销开支难道要靠刘备''织席贩履''来满足吗?
结交豪杰总不能请他们在路边的茶水铺里喝茶水吧,总需要包个酒楼吃喝玩乐吧!手底下要想有一批马仔小弟长期跟随着,总不能让他们喝西北风吧,身为老大总需要时不时地请客吃饭吧!这些花销开支要说是靠刘备''织席贩履''满足的,恐怕是滑天下之大稽!
那么刘备是靠什么来满足自己结交豪杰、蓄养小弟的花销开支呢?

刘备靠什么满足结交豪杰、招揽小弟的花销呢?
《蜀书・先主传》中的一段记载或许可以解开我们的疑惑。''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先主是由得用合徒众。''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中山郡(相当于今河北省中北部地区,和刘备居住的涿郡彼此相邻)的大商人张世平、苏双都身家千万,他们都是在涿郡一带贩卖马匹的。他们见过刘备后觉得刘备是个奇人异士,就经常送予刘备钱财,刘备也凭借这笔钱财集结了一批部下。''
身价千万的大富豪因为见过刘备几面,觉得他是个奇人异士就常常白送给他钱财?这等故事大家觉得会是真的吗?如果无利可图,谁会将自己的钱财白白地送给他人呢?此时我们联想到刘备之前结交豪杰、招揽小弟的举动就不难发现这其中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身家千万的大富豪为何要见面就送刘备钱财?
首先,张世平和苏双从事的马匹贩卖业不是一个普通的行业。马匹在古代社会不仅是重要的劳动牲畜,而且还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因为战马一直都是紧俏的战备物资。马匹的特殊地位造就了马匹的高额价值。《后汉书・灵帝纪》就记载:''光和四年春正月(181年),初置

是的,由于汉武帝的推恩令,导致传到刘备这一代已经成为了编织草鞋的百姓,他家里非常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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