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给闺蜜介绍男友蒙其眼睛并且勒住脖子抢劫是怎么回事?


台州有一女子说要给闺蜜介绍对象,却狠狠勒住闺蜜脖子20多秒。之后她不仅抢了闺蜜的财物,还跑去敲诈勒索闺蜜的家人和朋友。

吴女士和阿钟是一对闺蜜。2016年12月14日晚,吴女士约阿钟出来喝酒,还说要介绍一位画家给阿钟当男朋友。当晚9点多,两人来到了台州市民广场。见阿钟没化妆,吴女士就“好心”提议:“要不跟画家在广场大草坪东侧的小树林见面?那里黑一点,看不清人”。
阿钟听后,觉得有道理。等到了小树林,吴女士又骗她说,画家快到了,会给她一个惊喜,叫她用丝巾把眼睛蒙住。阿钟也照做了。
让阿钟没想到的是,吴女士之后从衣袋里拿出苹果手机的充电线,勒住阿钟的脖子往后拉。“我半蹲在她左肩的旁边,将电线交叉,双手互换,并把电线在手指上绕了一圈,这样拉的话不会打滑。” 吴女士交代说,将阿钟勒晕在地上后,她抢走阿钟的苹果手机、3张银行卡等物,逃离现场。


事件起因
她为什么要对小姐妹下手?吴女士案发后供述说,约阿钟出来的那天,她被一个冒充阿钟的人骗走了2万元钱,于是就想到去报复阿钟。




近日,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吴女士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审理过程中,阿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令吴女士赔偿阿钟86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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