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oting an elephant 中文版


在缅甸南部的莫尔迈因,很多人都讨厌我――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如此重要,以至于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是镇上的分区警察,在一种漫无目的的、琐碎的反欧洲情绪中,我感到非常痛苦。
没有人有胆量挑起骚乱,但如果一个欧洲女人独自穿过集市,可能会有人把槟榔汁吐在她的衣服上。作为一名警察,我是一个明显的目标,只要看起来安全,我就会被引诱。当一个敏捷的缅甸人在足球场上把我绊倒时,裁判让另一个缅甸人看向别处,人群发出可怕的笑声。
这种情况不止一次发生。最后,到处遇到我的年轻人那张黄脸蛋儿冷嘲热讽,当我在安全的距离之外时,他们在我身后大声辱骂我,这些都让我心烦意乱。年轻的佛教僧侣是最糟糕的。镇上有好几千个这样的人,除了站在街角嘲笑欧洲人之外,似乎没有人有事可做。
这一切都令人困惑不安。因为那时我已经下定决心,帝国主义是一种罪恶的东西,我越早放弃我的工作并摆脱它就越好。理论上――当然,私下里――我支持缅甸人,反对他们的压迫者英国人。至于我正在做的工作,我恨之入骨,甚至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这样的工作中,你可以近距离地看到帝国的肮脏勾当。那些可怜的囚犯蜷缩在臭烘烘的铁笼里,那些长期被关押的囚犯脸色发灰,神情惊恐,那些被竹林缠住的人屁股上伤痕累累――所有这些都使我感到一种无法忍受的负疚感。但我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年轻,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必须在强加给东方每个英国人的沉默中思考我的问题。我甚至不知道大英帝国正在灭亡,更不知道它比将要取代它的年轻帝国要好得多。我所知道的是,我被夹在了对我所服务的帝国的憎恨和对那些试图让我的工作不可能完成的邪恶小动物的愤怒之间。
在我的脑海里,我把英国的统治看作是牢不可破的暴政,看作是在塞库拉塞库勒姆被压制在匍匐的人民意志之上的某种东西;另一方面,我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乐趣是把刺刀刺进一个佛教僧侣的内脏。这种感觉是帝国主义的正常副产品;问问任何英印官员,你能不能让他下班。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间接地给人以启发。这本身是一件小事,但它使我比以前更清楚地看到帝国主义的真正性质――专制政府行动的真正动机。一天清晨,镇上另一端的一个派出所的副巡视员打电话给我,说一头大象正在集市上肆虐。
我能来做点什么吗?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但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我骑上一匹小马出发了。我带着我的步枪,一把老的。44口径的温彻斯特步枪,太小了,杀不了一头大象,但我想这声音可能对恐怖活动有用。许多缅甸人在路上拦住我,告诉我大象的行为。
当然,它不是一头野象,而是一头驯服了的“必须”象。它被拴起来了,就像驯服的大象在“必须”的时候总是被拴起来的一样,但就在前一天晚上,它挣断了锁链,跑掉了。
驯象人是这只象处于这种状态时唯一能管理它的人,他已经出发去追赶了,但是走错了方向,现在已经走了十二小时的路程。
到了早晨,大象突然又出现在城里。缅甸人民没有武器,对它无能为力。它已经毁坏了某人的竹屋,杀死了一头牛,还袭击了一些水果摊,吞噬了一些牲畜;它还遇到了市政垃圾车,当司机跳下车,拔腿就跑的时候,它把垃圾车翻了个底朝天,对着垃圾车施暴。
缅甸的副巡视员和一些印度警察在看到大象的地方等着我。这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地区,到处都是肮脏不堪的竹屋迷宫,茅草覆盖着棕榈叶,蜿蜒在陡峭的山坡上。我记得那是一个阴沉沉、闷热的早晨,刚开始下雨。我们开始问人们大象去了哪里,像往常一样,没有得到任何确切的消息。
在东方,情况总是如此;故事在远处听起来总是很清楚,但你越接近事件的现场,它就变得越模糊。一些人说大象朝一个方向走了,一些人说它朝另一个方向走了,一些人甚至声称没有听说过大象。我几乎认定整个故事都是一派谎言,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喊叫。
“走开,孩子!”这时,一个手里拿着一根鞭子的老太婆从一个茅屋的墙角走了出来,用暴力把一群光着身子的孩子赶跑了。又有几个女人跟在后面,咔嗒咔嗒地叫着;很明显,有些东西孩子们不应该看到。我绕过小屋,看见一个男人的尸体摊在泥里。
他是一个印第安人,一个黑人德拉威苦力,几乎全身赤裸,他不可能在几分钟内死去。人们说那头大象突然从茅屋的拐角处向他扑来,用鼻子抓住了他,把脚放在他背上,把他踩在地上。这是雨季,地面很软,他的脸上有一道一英尺深、几码长的沟。
他俯卧着,双臂被钉在十字架上,脑袋被猛地扭向一边。他的脸上涂满了泥巴,眼睛睁得大大的,牙齿露在外面,露出难以忍受的痛苦的笑容。别告诉我,顺便说一句,死者看起来很安详。我见过的大多数尸体看起来都像魔鬼。这只巨兽的脚摩擦着,把背上的皮剥得像剥兔子皮一样干净利落。
我一看到那个死人,就派了一个勤务兵到附近的一个朋友家去借象枪。我已经把小马送回去了,不想它一闻到大象的气味就吓得发疯,把我扔了。
几分钟后,勤务兵拿着一支步枪和五发子弹回来了。与此同时,一些缅甸人也来了,告诉我们大象就在下面几百码远的稻田里。我一往前走,那一区的人几乎都从屋子里蜂拥而出,跟在我后面。他们看见了那支步枪,都在兴奋地大叫,说我要打死那头大象。
他们对这头大象不太感兴趣,因为它只是在破坏他们的家园,但现在不同了,它要被射杀了。这对他们来说有点意思,就像对英国人那样;而且他们想要肉。这使我隐约感到不安。我并没有要射杀大象的意思――我只是派人去拿了来福枪,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自卫――一群人跟着你,总是让人感到不安。
我扛着步枪大步下山,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越来越多的人跟在我后面推推撞撞。在山脚下,当你离开茅屋的时候,你会看到一条石子路,再往下走,一千码远的地方,是一片泥泞的稻田荒地,还没有耕过,刚下过雨就湿透了,还点缀着粗糙的草。
大象站在离马路八码远的地方,左边朝我们这边。他对人群的接近毫不在意。他正在撕碎一捆捆的草,把它们打在膝盖上擦干净,塞进嘴里。
我在路上停了下来。我一看到那头大象,就十分肯定地知道我不应该射杀它。射杀一头正在工作的大象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这就好比毁坏一件巨大而昂贵的机器――显然,如果可以避免的话,就不应该这么做。
在那远处,大象安静地吃着东西,看上去并不比一头牛更危险。我当时想,现在也想,他对“必须”的攻击已经停止了;在这种情况下,它只会毫无伤害地到处游荡,直到驯象员回来抓住它为止。而且,我一点也不想开枪打死他。我决定先观察他一会儿,看看他是不是又变野了,然后再回家。
但就在那一刻,我环顾了一下跟在我后面的人群。那是一大群人,至少有两千人,而且每分钟都在增加。它在路的两边堵住了很长一段路。我望着那一张张黄灿灿的脸,浮在鲜艳的衣服上面――所有的脸都因为这小小的乐趣而高兴和激动,所有的脸都确信大象要被射杀了。
他们看着我,就像看着魔术师表演魔术一样。他们不喜欢我,但我手里拿着那把神奇的来复枪,那一刻值得一看。突然,我意识到我终究还是要射杀大象。人们期望我这样做,我必须这样做;我能感觉到他们那两千种意志在不可抗拒地推动着我前进。
就在这个时候,当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步枪的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白人在东方统治的空虚和徒劳。我就站在这里,拿着枪的白人,站在手无寸铁的土著人群面前――似乎是这首歌的主角;但在现实中,我只是一个可笑的木偶,被背后那些黄面孔的意志推来推去。
我在这一刻意识到,当白人变成暴君时,他破坏的是自己的自由。他变成了一种空洞的,摆姿势的假人,一个老爷的传统形象。因为这是他的统治的条件,他应该花他的一生来试图给“当地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在每一次危机中,他必须做“当地人”对他的期望。
他戴着面具,他的脸渐渐变得适合它了。我必须射杀大象。当我派人去拿步枪时,我已下定决心要这样做。老爷必须表现得像个老爷;他必须表现得坚决,要了解自己的想法,要做明确的事情。
他手里拿着步枪,跟在我后面走了两千人,然后无力地拖着我走,什么也没做――不,那是不可能的。人群会嘲笑我。我的整个生活,每一个白人在东部的生活,都是一场不被嘲笑的长期斗争。
但我不想射杀大象。我看着他把那束草拍打在膝盖上,带着大象那种全神贯注、慈祥的神态。在我看来,射杀他简直是谋杀。在那个年龄,我对杀死动物并不感到不安,但我从来没有射杀过大象,也从来不想这么做。
不知怎么的,杀死一只大动物似乎总是更糟糕。此外,还有野兽的主人需要考虑。这头大象活着,至少值一百英镑;死后,它的价值可能只有象牙的五英镑。但我必须迅速采取行动。
我转向一些看上去很有经验的缅甸人,他们在我们到达时就在那里,我问他们大象最近表现如何。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如果你不去管他,他是不会理睬你的;如果你离他太近,他可能会冲你发火的。
我很清楚我应该做什么。我应该走到离大象不到25码的地方,测试一下它的行为。如果他冲锋,我可以开枪;如果他不理睬我,就可以放心地离开他,直到驯象员回来。但我也知道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我的枪法很差,地面是软泥,每走一步都会陷进去。
如果大象冲过来,而我没打中它,我的机会就会像一只被压在蒸汽压路机下的蟾蜍一样大。但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没有特别想到我自己的皮肤,只想到后面警惕的黄面孔。因为在那一刻,在人群的注视下,我并不像一个人的时候那样感到害怕。
白人在“土人”面前不应感到害怕;所以,总的来说,他并不害怕。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是,如果出了什么差错,那两千缅甸人就会看到我被追赶、被抓住、被践踏,最后变成一具露齿而笑的尸体,就像山上那个印第安人一样。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当中很可能有人会笑。那是绝对不行的。
只有一个选择。我把子弹塞进弹夹,躺在路上以便看得更清楚些。人群静了下来,从无数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沉而快乐的叹息,就像人们终于看到戏院幕帘升起时发出的叹息一样。他们终究是要找点乐子的。来复枪是一种漂亮的德国东西,带有十字瞄准镜。
我当时不知道,在射杀一头大象的时候,人们会射杀一头从一个耳孔跑到另一个耳孔的假想木棒。所以,既然大象是侧身朝上的,我就应该瞄准它的耳洞,实际上,我瞄准了它前面几英寸的地方,以为它的大脑会往前走。
当我扣动扳机的时候,我没有听到砰的一声,也没有感觉到被踢了一脚――一颗子弹飞回家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感觉――但我听到了从人群中传来的魔鬼般的欢呼声。在那一瞬间,在太短的时间里,人们可能会认为,即使子弹飞到那里,大象也发生了神秘可怕的变化。
他既不动也不跌倒,只是身体的每一根线条都变了。他看上去突然垮了,萎缩了,衰老了,仿佛子弹的冲击力使他瘫痪了,却没有把他打倒。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敢说可能是五秒钟――他终于松松垮垮地跪下了。他的嘴流口水。他似乎已垂垂老矣。
人们可以想象他有几千岁了。我又朝同一个地方开了一枪。在第二枪的时候,他没有倒下,而是绝望地慢慢爬起来,虚弱地站直了,两腿耷拉着,脑袋耷拉着。我开了第三枪。正是这一枪使他丧命。你可以看到它的痛苦震动了他的全身,把他腿上最后的一点力气也震掉了。
但在跌落的过程中,他似乎有一会儿站了起来,因为当他的后腿在身下塌陷的时候,他似乎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一样向上耸立,像一棵树一样向上伸展。他吹号,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然后他就下来了,他的肚子朝我这边来,发出一声巨响,似乎连我躺着的地方都在摇晃。
我起床。缅甸人已经在泥泞中从我身边疾驰而过。很明显,这头大象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它并没有死。他的呼吸非常有节奏,发出长长的嘎嘎的喘息声,他那巨大的身体一侧痛苦地起伏着。他的嘴张得大大的――我可以远远望见他那浅粉色的喉咙。我等了他很久才死,但他的呼吸并没有减弱。
最后,我把剩下的两颗子弹射向了我认为他的心脏一定在的地方。鲜血从他身上涌出,像红色天鹅绒一样,但他仍然没有死。当子弹击中他时,他的身体甚至没有抽搐,痛苦的呼吸没有停止。他慢慢地、痛苦地死去,但在离我很远的某个世界里,即使是一颗子弹也无法进一步伤害他。
我觉得我必须停止那可怕的噪音。看到那只巨兽躺在那里,动弹不得,却又死不了,甚至不能把它打死,那情景真叫人害怕。我叫人把我的小步枪拿来,一枪一枪地射进他的心脏,射进他的喉咙。他们似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痛苦的喘息声像时钟的滴答声一样持续着。
最后,我再也受不了了,就走了。后来我听说他花了半个小时才死。甚至在我离开之前,缅甸人就开始给我送大马和篮子了。我被告知,到了下午,他们已经把他的尸体剥得精光。
当然,在那之后,关于射杀大象的事,人们议论纷纷。店主很生气,但他只是一个印度人,什么也做不了。此外,从法律上讲,我做的是对的,因为如果一头疯象的主人不能控制它,它就得像疯狗一样被杀死。欧洲人的意见有分歧。
年长的人说我是对的,年轻的人说射杀大象杀死一个苦力是一件可耻的事,因为一头大象比任何该死的科林吉苦力都值钱。后来我很高兴苦力被杀了;这使我在法律上站在了正确的立场上,也为我射杀大象提供了充分的借口。
我常常想知道其他人是否意识到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扩展资料

故事梗概
《猎象记》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一篇优秀散文。文章写于1936年,叙述了1926年在英属殖民地缅甸当殖民警察时一次射象的经历。
作者以其非凡的手笔通过讲述射象时的矛盾心情触及到人类的心灵深处极其复杂的矛盾心理,表达了对帝国主义、对殖民统治的深恶痛绝和对殖民地人民的麻木不仁的无奈。
在应当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帝国的警察的问题上,奥威尔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他在文章中运用极其娴熟有效的修辞技巧成功地再现了这一矛盾,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帝国主义的罪恶本质。

在下缅甸的毛淡棉,我遭到很多人的憎恨――在我一生之中,我居然这么引起重视,也就仅此一遭而已。我当时担任该市的分区警官,那里的反欧洲人情绪非常强烈,尽管漫无目的,只是在小事情上发泄发泄。没有人有足够的胆量制造一场暴乱,但是要是有一个欧籍妇女单身经过市场,就有人会对她的衣服吐槟榔汁。作为一个警官,我成了明显的目标,只要安然无事,他们总要捉弄我。在足球场上,会有个手脚灵巧的缅甸球员把我绊倒,而裁判(又是个缅甸人)会装着没瞧见,于是观众就幸灾乐祸地大笑。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止一桩。到了最后,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年轻人揶揄嘲笑的黄脸在迎接我,待我走远了,他们就在后面起哄叫骂,着真叫我的神经受不了。闹得最凶的是年轻的和尚,该市有好几千个,个个似乎都没有别的事可做,只是站在街头,嘲弄路过的欧洲人。   这使我十分着恼,也使我不解。因为那时我已认清帝国主义是桩邪恶的事,下定决心要尽早辞职滚蛋。从理论上来说――那当然是在心底里――我完全站在缅甸人一边,反对他们的压迫者英国人。至于我所干的工作,我是极不愿意干的,这种不愿意的心情非我言语所能表达。在这样的一个工作岗位上,你可以直接看到帝国主义的卑鄙肮脏。可怜巴巴的犯人给关在臭气熏天的笼子里,长期监禁的犯人面有菜色的脸,被竹杖鞭打后疤痕斑斑的屁股――着一切都使我有犯罪的感觉,压迫得我无法忍受。但是我无法认清楚这一切。我当时很年轻,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我不得不独自默默地思索着这些问题,在东方的英国人都承受着这种沉默。我但是甚至不知道大英帝国已濒临于死亡,更不知道它比将要代替它的一些新帝国要好得多。我只知道我被夹在中间,我一边憎恨我所为之服务的帝国,但我又生那些存心不良的小鬼头的气,他们总是想方设法使我无法工作。我一方面认为英国统治是无法打破的暴政,一种长期压在被制服的人民身上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把刺刀捅入一个和尚的肚子。这样的感情是帝国主义正常的副产品;随便哪个英属印度的官员都会这么回答你,要是你能在他下班的时候问他。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很能间接地说明问题。这本是一件小事,但它使我比以前更清楚地看到了帝国主义的真正本质――暴虐的政府行为处事的真正动机。有一天清早,镇上另一头的一个派出所的副督察打电话给我,说是有一头象在市场上横冲直撞,问我能不能去处理一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我想看一看究竟,就骑马出发了。我带上了步枪,那是一支老式的0.44口径温彻斯特步枪,要打死一头象,这枪太小了,不过我想枪声可能起到恐吓作用。一路上有各种各样的缅甸人拦住我,告诉我那头象干了些什么。这当然不是一头野象,而是一头发春情的驯象。它本来是用铁锁链锁起来的,发春情的驯象都是如此,但在头一天晚上它挣脱锁链逃跑了。惟一能在发情期制服它的驯象人出来追赶,但奔错了方向,已到了要走十二小时的路程之外,而这象在清早又突然出现在镇上。缅甸人平时没有武器,对它毫无办法。它已经踩平了一所竹屋,踩死了一头母牛,撞翻了几个水果摊,饱餐了一顿;它还碰上了市里的垃圾车,司机跳车逃跑,车子被它掀翻,乱踩一气。   缅甸督察和几名印度警察在发现那头象的地方等我。这是个平民区,在一个陡峭的山边,破烂的竹屋子挤在一起,屋顶铺的是棕榈叶。我记得那是个要下雨的早晨,天空乌云密布,空气沉闷。我们开始询问大家,那头象到哪里去了,想平常一样,得不到确切的情报。在东方,情况总是这样;在远处的时候,事情听起来总是很清楚,刻画司你越走近出事的地点,事情就越模糊。有的人说,那头象朝那边去了,有的人又说是另一个方向,有的甚至说根本不知道有什么象逃跑的事。我几乎觉得整个事情可能都是谎话,这时忽然听到不远的地方有人在嚷嚷。我听到一声惊恐的喊叫:“走开!孩子!马上给我走开!”这时我见到一个老妇人手中拿着一根树枝从一所竹屋的后面出来,使劲地赶着一群赤身裸体的孩童。后面跟着另外一些妇女,最上啧啧出声,表示惊恐;显然那里有什么东西不能让孩子们见到。我绕到竹屋的后边,看到一个男人的尸体躺在泥中。他是个印度人,一个黑皮肤的德拉维苦力,身上几乎一丝不挂,死去没有几分钟。他们说那头象在屋子边上突然向他袭来,用鼻子把他捉住,一脚踩在他背上,把他压扁在地上。当时正好是雨季,地上泥土很软,他的脸在地上划出了一条槽,有一尺深,几尺长。他俯扑在地上,双手张开,脑袋扭向一边。他的脸上尽是泥,睁大双眼,龇牙咧嘴,一脸剧痛难熬的样子。(可别对我说,凡是死者脸上表情都是安详的。我所见到的尸体中,大多数是惨不忍睹的。)大象的巨足在他背上撕开皮,想剥兔皮一样干净利落。我一见到尸体,就马上派人到附近一个朋友家里去借一支打象的步枪来。我已经把我的马送走,免得它嗅到象的气味,受惊之余把我从它背上颠下来。   派去的人几分钟后便带着一支步枪和五颗子弹回来,这中间又有几个缅甸人来到,告诉我们,那头象就在下面的稻田里,只有几百码远。我一起步走,几乎全区人人都出动了,他们从屋里出来跟着我。他们看到了步枪,都兴奋地叫喊说我要去打死那头象了。在那头象撞倒踩踏他们的竹屋时,他们对它并不表现出有多大的兴趣,可是如今它要给开枪打死了,情况忽然之间就不同了。他们觉得有点好玩,英国群众也会如此。此外,他们还想弄到象肉。这使我隐隐约约地感到有些不安。我并没有打算打死那头象――我派人去把那支枪取来只不过是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自卫而已――而且有一大群人跟在你后面总是令你有些精神紧张。我大步下山,肩上扛着那支步枪,后面紧紧跟随着一群越来越多的人,看上去一定像个傻瓜,心中也感到自己成了一个傻瓜。到了山脚下,离开了那些竹屋子,有一条铺了碎石子的路,在过去,就是一片到处都是泥浆的到天,有一千码宽,还没有犁过田,因为下过雨,田里水汪汪的,零零星星地长着些杂草。那头象站在路边八码远的地方,左侧朝着我们。它一点也没有注意到群众的靠近。它把成捆的野草拔下来,在双膝上拍打,打干净了以后就送进嘴里。   我在碎石路上停了步。我一见到那头象就完全有把握知道不应该打死它。把一头能做工的象打死是桩很严重的事,这等于是捣毁一太昂贵的巨型机器,事情很明显,只要能够避免就要尽量避免。在那么一段距离之外,那头象安详地在嚼草,看上去想一头母牛一样没有危险。我当时想――我现在也这么想――它的发情大概已经过去了,因此它顶多就是漫无目的地在这一带闲逛,当驯象人回来逮住它。何况,我当初根本不想开枪打它。因此我决定从旁观察,看它不再撒野了,我就回去。   但是这时我回头看了一眼跟我来的人群。人越聚越多,至少已经有两千人了,把马路两头都远远地堵死了。我看着花花绿绿衣服上的一张装黄色的脸,这些脸都为了这一点看热闹的乐趣而现出高兴和兴奋的神情,大家都认定这头象必死无疑了。他们看着我,就想看着魔术师变戏法一样。他们并不喜欢我,但是由于我手中有那支神奇的枪,我就值得一观了。我突然明白了,我非得射杀那头大象不可。大家都这么期待着我,我非这么做不可;我可以感觉到他们两千个人的意志在不可抗拒地把我推向前。就在这个档儿,就在我手中握着那支步枪站在那儿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白人在东方的统治的空虚和无用。我这个手中握着枪的白人,站在没有任何武装的本地群众面前,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一出戏的主角;但实际上我不过是身后这些黄脸的意志所推来推去的一个可笑的傀儡。我这时看到,一旦白人开始变成暴君,他就毁了自己的自由。他成了一个空虚的、装摸作样的木头人,常见的白人老爷的角色。因为正是他的统治使得他一辈子要尽力锁住“土著”,因此在每一次紧急时刻,他非得做“土著”期望他做的事不可。他戴着面具,日子长了以后,他的脸按照面具长了起来,与面具吻合无间了。我非得射杀那头象不可,我在派人去取枪时就不可挽回地表示要这样做了。白人老爷的行为必须像个白人老爷;他必须表现出态度坚决,做事果断。手里握着枪,背后又有两千人跟着,到了这里又临阵胆怯,就此罢手,这可不行。大家都会笑话我,我整个一生,在东方的每一个白人的一生,都是长期奋斗的一生,是绝不能给人笑话的。   但是我又不愿意射杀那头大象。我瞧着它卷起一束草在息头甩着,神情专注,像一个安详的老祖母。我觉得朝它开枪无异于是谋杀。按我当时的年龄,杀死个把兽类我是没有什么顾忌和不安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开枪打过大象,我也不想这么做。(杀死巨兽总是诗人觉得更不应该一些。)何况,还有象主人得考虑。这头活象至少可值一百镑,死了,只有象牙值钱,可能卖五镑。不过我得马上行动。我转身向几个原来已在那里的看起来颇有经验的缅甸人,问他们那头象老不老实。他们说的都一样:如果你让它去,他不理你;如果你走得太近,它就向你冲来。   我该怎么办,看来很清楚。我应该走近些,大约二十五码左右,去试试它的脾性。要是它冲过来,我就开枪;要是它不理我,那就让它去,等驯象人回来再说。但是我也知道,这事我恐怕办不到。我的枪法不好,田里的泥又湿又软,走一步就陷一脚。要是大象冲过来而我又没有射中,我的命运就像推土机下的一只蛤蟆。不过即使在这时候,我想的也并不完全是自己的性命,而是身后那些看热闹的黄脸。因为在这时候,有这么多人瞧着我,我不能像只有自己一个人那样害怕。在 “土著”面前,白人不能害怕;因此,一般来说,他是不会害怕的。我心中唯一的想法是,要是出了差错,那两千个缅甸人就会看到我被大象追逐、逮住,、踩成肉酱,就像山上那个龇牙咧嘴的印度人尸体一样。我不能让他们笑话我。只有一个办法。我把子弹上了膛,趴在地上好瞄准。   人群十分寂静,许许多多人的喉咙里叹出了一口低沉、高兴的气,好像看戏的观众看到帷幕终于拉开时一样,终于等到有好戏可瞧了。把支漂亮的德国步枪上有十字瞄准线。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要射杀一头象得瞄准双耳的耳孔之间的一条假象线,开枪把它切断。因此,如今这头大象侧着身子对我,我就应该瞄准直射它的一只耳孔就行了;但实际上,我却把枪头瞄准在耳孔前面的几英寸处,以为象脑在这前面。   我扣扳机时,没有听到枪声,也没有感到后坐力――开枪的时候你总是不会感到的――但是我听到了群众顿时爆发出高兴的欢叫声。就在这个档儿―― 真是太快了,你会觉得子弹怎么会这么快就飞到了那里――那头象一下子变了样,神秘而又可怕地变了样。它没有动,也没有倒下,但是它的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变了。它一下子变老了,全身萎缩,好像那颗子弹的可怕威力没有把它打得倒下,却使它僵死在那里了。经过很长时候,我估计大约有五秒种,它终于四腿发软跪了下来。它的嘴巴淌口水。全身出现了老态龙钟的样子。你觉得它仿佛已有好几千岁了。我朝原来的地方又开了一枪。它中了第二枪后还不肯瘫倒,虽然很迟缓,但还是努力要站起来,勉强地站着,四腿发软,脑袋耷拉。我开了第三枪。这一枪终于结果了它。你可以看到这一枪的痛苦使它全身一震,把它四条腿剩下的一点点力气都打掉了。但它在倒下的时候还好像要站起来,因为它两条后退瘫在它身下时,它仿佛像一块巨石倒下时一样,上身却抬了起来,长鼻冲天,像棵大树。它长吼一声,这是它第一声吼叫,也是仅有的一声吼叫。最后它肚子朝着我这一边倒了下来,地面一震,甚至在我趴着的地方也感觉得到。   我站了起来。那些缅甸人早已抢在前面跑到田里去了,显然那头象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它还没死,它还在有节奏地喘着气,喉咙呼噜呼噜地出声,它的半边身子痛苦地一起一伏,它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我可以一直看到粉红色的喉咙的深处。我等它死去,等了很久,但它的呼吸并不减弱。最后我把剩下的两颗子弹射到我估计是它心脏的位置。浓血喷涌而出,好像红色的天鹅绒一般,可是它还不肯死。它中枪时身子并不震动,痛苦的喘息仍继续不断。它在慢慢得、极其痛苦地死去,但是它已到了一个远离我的世界,子弹已经不能再伤害它了。我觉得我应该结束那讨厌的喘息声。看着那头巨兽躺在那里,没法动弹,又没法死掉,又不能把它马上结果掉,很不是滋味。我又派人去把我的小口径步枪取来,朝它的心脏和喉咙里开了一枪又一枪。但似乎一点影响也没有。痛苦的喘息声继续不断,就像钟声滴答一样。   我终于再也无法忍受了,就离开了那里。后来听说它过了半个小时才死掉。缅甸人还没有等我走开就提着桶和篮子来了,据说到了下午他们已把它拨剥得只剩骨骼了。   后来,关于射杀那头象的事,当然议论不断。象主人很生气,但他是个印度人,一点也没有办法。何况,从法律的观点来说,我做的并不错,因为如果主人无法控制的话,发狂的象是必须打死的,就像疯狗一样。至于在欧洲人中间,意见就不一样了。年纪大的人说我做的对,年纪轻的人说为了踩死一个苦力而开枪打死一头象太不像话了,因为象比科林吉苦力值钱。我事后心中暗喜,那个苦力死得好,使我可以明正言顺地射死那头象,在法律上处于正确地位。我常常在想,别人知不知道我射死那头象只是为了不想在大家面前显得像个傻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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