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尽灯花又一宵儿童文学文章


高中的时候,常常在深夜,一边做着作业,一边听一个温软的电台节目,那个主持人有一把糯米糕般的声音,粘人的很。节目的名字却清奇凄伤,取自纳兰性德的词,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常常是无风也无雨。盛夏的夜晚,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连蛐蛐都是不叫的。我闷在小屋里,埋头无尽的书本,偶尔竖起耳朵,听这座城市里流淌着的散淡的心情故事,不知不觉,灯花尚未瘦尽,这一个夜却也过去了。 那时年轻,强装的伤感只是让自己更像电影里的文艺少女。蓝衣白裙,看人总要带着一点迷蒙,眼中仿佛落了叶,却并不是深秋浓重。若是作业写得烦了,便把成山的书本一推,从紧锁的抽屉里拿出各种日记本,一字一字的雕刻。我有很多日记本,一律暗色的封皮,又轻又软。只有一本特别,是爸爸留给我的,大红雕花绸面,滚着金边耀眼,喜气洋洋。它比我还老一岁,我用它来写小说,古怪的名字,写到一半就扔下了。 我用铅笔写字。从来如此。一篇又一篇,写到最后,前面的字迹,就慢慢模糊了。 后来有一次,听到那个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心中没有安全感,总是想随时修改每一处生命的印记。有一个人打来电话反驳,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那个时候,王菲的《红豆》还很流行: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打电话的那个男生,后来成了我的高三同学。 他也用铅笔写字。他带我去买自动铅笔。新开张的文具店里,五颜六色的自动铅笔一排排威武立着,仿佛等待首长检阅的士兵。 我看中一支薄的,轻的,翠绿的花纹,如一根小小的笛子。 他一直都用黑色的自动笔。光亮、挺拔,如一把锋利的剑。 我把这个比喻告诉他。他笑着说,以后他在树林里舞剑,我便可以在枝头为他吹笛。 这是很多武侠电视剧里的情节。俗气、虚幻,可是我觉得很温暖。 我们在一起交流听节目的心得。 瘦尽灯花又一宵。他说他会做灯花。星期六晚上没有自习,放学后我便随他走,走到一处无人的建筑工地。他拿出一张粉色脆纸,三下两下折成一朵玫瑰,放一点快燃尽的蜡块在中央,点着了,玫瑰也嘹亮起来。 那是傍晚,暮色四合,昏鸦乱飞。我看着他如一个魔术师般变幻着蹩脚的魔法,竟然忘记了回家。 蜡块烧完了,烛火烧透了纸玫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朵玫瑰萎谢成灰。晚风轻吹,她在我们眼中四散如浮云。 夜幕低垂,他送我回家。只送到巷口,连告别也没有,就匆匆忙忙的转身离开。他家也有门禁,为此他常常挨骂。 后来,我们常常做这种灯花。那个时候在小城市,没有见过现在这么多颜色花样的香蜡。我们的蜡块都是白色的,微微泛着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停电用剩下的,放在纸花里,却更衬得粉花更娇柔,红花更艳丽。 现在想起来,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都已经高三,还有闲心做这样一些幼稚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是写诗词的。他不写,却读很多。 纳兰性德的,他最喜欢。他说是因为这首词,所以才去听节目。那个节目里有一些很动人的小文章,某些陌生人写的。他说陌生人的时候,双手在前面轻轻一抓,尽是虚空。他看着我说,尽是虚空。我们都不知道,那些将寂寞和感伤注入我们心脏的陌生人在这个世界的哪些角落,他们做着怎样的事情,说着怎样的话,爱着怎样的人。可是,在某一些瞬间,我们都爱上了他们。 王菲唱着:只爱陌生人。 我们都点头同意。 所以,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 写字太多,考试太多,情绪开始如大海般波涛汹涌。逃课,一个人骑着单车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天地都很开阔,我冲下坡,一遍又一遍,体会飞起来般的快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丝灰尘,可以随遇而安,再不用苟苟营生,在这个肮脏的世界。 冲得累了。连着吃下两个冰淇淋。香甜的奶油,上面是薄薄的巧克力外壳。然后给他打电话,坐在台阶上等他来接我。 他打车来,远远看见我了,就急急忙忙下车,怕我跑掉。 他飞奔过来,衣服被风鼓起来,像一只大翼的鸟。 然后,坐在单车后座上回家。我不哭,也不闹,是最最听话的孩子。 高三下学期的时候,我也会偷偷打电话到那个电台节目中去。我说,点一首歌。主持人问,点给谁?我说,点给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 我总是点王菲的《红豆》。 我知道,电波那头,他会在听。这首歌其实是点给他的。可是我不会说,给他。如果我要给他什么东西,我会说,我不想要了,你能帮我收着么,有一天,也许我又会要回来。 于是他就傻傻的笑着,拿着。 我把所有的日记,都以这样的方式,给了他。除了那个大红俗气的本子。在那个本子上,我写了一个小说。古怪的名字,我在凌晨两点费力的写,直到终于写完。 可是那是一个孤独的小说,我不想让他看见。所以我没有给他。 后来有一天,他告诉我,他的随身听被妈妈缴了。连同里面换成英语磁带外壳的王菲的专辑。 我便买了很多空白磁带,每天晚上,把瘦尽灯花又一宵录下来。午间休息的时候,我们寻一处无人的教室,趴在课桌上,偷偷的听。我常常睡着,醒来却见他听得异常认真。 下雨的时候,我们躲到教学楼的天台上。 那片天台快要荒废了,没有人会发现我们。我们蹲在高高的楼檐底下,吃面包,喝酸奶,看雨水滴滴嗒嗒的打在长出青苔的台阶上。天空灰蒙蒙的,云厚得像没有云。没有鸟,但是有很大的风,风把我的心吹得很远,很远。我一直望着天边耸起的一座朦胧的高楼,说,我要考到最好的学校去。最好的。那里有美丽的湖,湖水如一面镜子。我每天早上要跑到湖边,对镜贴花黄。 他哈哈的笑。只是笑,什么也不说。后来,他站起来,用手捧了把雨水浇在脸上。 太热了。他湿漉漉的望着我说,太热了,这鬼天气。 南国的五月,有时的确很热,特别是在下雨的时候,世界闷得像蒸笼。 所以我附和他说,是啊是啊,太热了。然后也站起来,用手捧了把雨水浇在脸上。 这样,我们两个都湿漉漉的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提过考哪所大学的事情。他也没有提起。 故意淡化是对的。如果不能改变,我们就应该忘记它。 高考前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天气很燥热,我把脸颊贴向冰凉的桌面,这样就可以看见窗外湛蓝的天和悠闲的云,还有隔壁桌的他。 他突然递给我一张柔软的餐巾纸。我把她铺平,铺在课桌上,上面用红笔写了六个字,外加三个大大的惊叹号。是他漫不经心的字迹,他说:一定要考北大!!! 一定要考北大!!! 我换了个脸颊贴桌子,然后看泪水慢慢的流过桌面。 高考完了。他便消失了。任我找了一百二十回,他也再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填高考志愿的时候,他没有来,熙熙攘攘的教室里,我看了个遍,他没有来。但是我还是填上了北大。 我把那张餐巾纸紧紧捏在手里,直到手心大汗淋漓,纸巾湿透。 我慢慢的写下我的志愿。北大。 后来,我坐火车来到了北京,来到了北大,见到了未名湖。 可是我再也不想每天早上跑到湖边,对镜贴花黄。 他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他仅仅想消失。我也再没有寻找。 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五一回家去,依旧是深夜里,依旧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我打开收音机,那个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的节目,连同主持人糯米糕一般粘人的声音,都不见了。替换的,是一个无聊的晚间医疗节目。 同学小聚,喝酒唱歌,热热闹闹,我只是静坐,微微的笑,也不管人家说我矜持而清高。 席间,阿昆突然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个黑色的本子。 他说,这是他要我给你的。本来应该高考完就给你,却忘了。这一忘,就只好再等了两年。 我强装镇定,接过来,放在包里。 我开始不停的喝酒,不停的说话,但是没有问过有关他的一个字。 后来,我醉了。第一次醉。跑到卫生间里狂吐。吐完之后,颤抖着打开包,拿出那个黑色的本子,翻开第一页。 泪流满面。泪流满面。 从高三开始,三年的时间,所有铅笔写的字迹都已经模糊不清,她们困在纸上,是那些灰灰白白纠缠不清的记忆,我泪眼模糊,任百般辨认,也无法看清一个字。 我又记起了第一次听见他说的那句话。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终于消失了。 我,还有他。还有那些缱绻的铅笔痕迹。 满本日记,只有最后一页,尚还清晰: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瘦尽灯花又一宵,又是一宵啊!

高中的时候,常常在深夜,一边做着作业,一边听一个温软的电台节目,那个主持人有一把糯米糕般的声音,粘人的很。节目的名字却清奇凄伤,取自纳兰性德的词,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常常是无风也无雨。盛夏的夜晚,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连蛐蛐都是不叫的。我闷在小屋里,埋头无尽的书本,偶尔竖起耳朵,听这座城市里流淌着的散淡的心情故事,不知不觉,灯花尚未瘦尽,这一个夜却也过去了。那时年轻,强装的伤感只是让自己更像电影里的文艺少女。蓝衣白裙,看人总要带着一点迷蒙,眼中仿佛落了叶,却并不是深秋浓重。若是作业写得烦了,便把成山的书本一推,从紧锁的抽屉里拿出各种日记本,一字一字的雕刻。我有很多日记本,一律暗色的封皮,又轻又软。只有一本特别,是爸爸留给我的,大红雕花绸面,滚着金边耀眼,喜气洋洋。它比我还老一岁,我用它来写小说,古怪的名字,写到一半就扔下了。我用铅笔写字。从来如此。一篇又一篇,写到最后,前面的字迹,就慢慢模糊了。后来有一次,听到那个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心中没有安全感,总是想随时修改每一处生命的印记。有一个人打来电话反驳,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那个时候,王菲的《红豆》还很流行: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打电话的那个男生,后来成了我的高三同学。他也用铅笔写字。他带我去买自动铅笔。新开张的文具店里,五颜六色的自动铅笔一排排威武立着,仿佛等待首长检阅的士兵。我看中一支薄的,轻的,翠绿的花纹,如一根小小的笛子。他一直都用黑色的自动笔。光亮、挺拔,如一把锋利的剑。我把这个比喻告诉他。他笑着说,以后他在树林里舞剑,我便可以在枝头为他吹笛。这是很多武侠电视剧里的情节。俗气、虚幻,可是我觉得很温暖。我们在一起交流听节目的心得。瘦尽灯花又一宵。他说他会做灯花。星期六晚上没有自习,放学后我便随他走,走到一处无人的建筑工地。他拿出一张粉色脆纸,三下两下折成一朵玫瑰,放一点快燃尽的蜡块在中央,点着了,玫瑰也嘹亮起来。那是傍晚,暮色四合,昏鸦乱飞。我看着他如一个魔术师般变幻着蹩脚的魔法,竟然忘记了回家。蜡块烧完了,烛火烧透了纸玫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朵玫瑰萎谢成灰。晚风轻吹,她在我们眼中四散如浮云。夜幕低垂,他送我回家。只送到巷口,连告别也没有,就匆匆忙忙的转身离开。他家也有门禁,为此他常常挨骂。后来,我们常常做这种灯花。那个时候在小城市,没有见过现在这么多颜色花样的香蜡。我们的蜡块都是白色的,微微泛着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停电用剩下的,放在纸花里,却更衬得粉花更娇柔,红花更艳丽。现在想起来,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都已经高三,还有闲心做这样一些幼稚的事情。那个时候,我是写诗词的。他不写,却读很多。纳兰性德的,他最喜欢。他说是因为这首词,所以才去听节目。那个节目里有一些很动人的小文章,某些陌生人写的。他说陌生人的时候,双手在前面轻轻一抓,尽是虚空。他看着我说,尽是虚空。我们都不知道,那些将寂寞和感伤注入我们心脏的陌生人在这个世界的哪些角落,他们做着怎样的事情,说着怎样的话,爱着怎样的人。可是,在某一些瞬间,我们都爱上了他们。王菲唱着:只爱陌生人。我们都点头同意。所以,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写字太多,考试太多,情绪开始如大海般波涛汹涌。逃课,一个人骑着单车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天地都很开阔,我冲下坡,一遍又一遍,体会飞起来般的快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丝灰尘,可以随遇而安,再不用苟苟营生,在这个肮脏的世界。冲得累了。连着吃下两个冰淇淋。香甜的奶油,上面是薄薄的巧克力外壳。然后给他打电话,坐在台阶上等他来接我。他打车来,远远看见我了,就急急忙忙下车,怕我跑掉。他飞奔过来,衣服被风鼓起来,像一只大翼的鸟。然后,坐在单车后座上回家。我不哭,也不闹,是最最听话的孩子。高三下学期的时候,我也会偷偷打电话到那个电台节目中去。我说,点一首歌。主持人问,点给谁?我说,点给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我总是点王菲的《红豆》。我知道,电波那头,他会在听。这首歌其实是点给他的。可是我不会说,给他。如果我要给他什么东西,我会说,我不想要了,你能帮我收着么,有一天,也许我又会要回来。于是他就傻傻的笑着,拿着。我把所有的日记,都以这样的方式,给了他。除了那个大红俗气的本子。在那个本子上,我写了一个小说。古怪的名字,我在凌晨两点费力的写,直到终于写完。可是那是一个孤独的小说,我不想让他看见。所以我没有给他。后来有一天,他告诉我,他的随身听被妈妈缴了。连同里面换成英语磁带外壳的王菲的专辑。我便买了很多空白磁带,每天晚上,把瘦尽灯花又一宵录下来。午间休息的时候,我们寻一处无人的教室,趴在课桌上,偷偷的听。我常常睡着,醒来却见他听得异常认真。下雨的时候,我们躲到教学楼的天台上。那片天台快要荒废了,没有人会发现我们。我们蹲在高高的楼檐底下,吃面包,喝酸奶,看雨水滴滴嗒嗒的打在长出青苔的台阶上。天空灰蒙蒙的,云厚得像没有云。没有鸟,但是有很大的风,风把我的心吹得很远,很远。我一直望着天边耸起的一座朦胧的高楼,说,我要考到最好的学校去。最好的。那里有美丽的湖,湖水如一面镜子。我每天早上要跑到湖边,对镜贴花黄。他哈哈的笑。只是笑,什么也不说。后来,他站起来,用手捧了把雨水浇在脸上。太热了。他湿漉漉的望着我说,太热了,这鬼天气。南国的五月,有时的确很热,特别是在下雨的时候,世界闷得像蒸笼。所以我附和他说,是啊是啊,太热了。然后也站起来,用手捧了把雨水浇在脸上。这样,我们两个都湿漉漉的了。后来,我再也没有提过考哪所大学的事情。他也没有提起。故意淡化是对的。如果不能改变,我们就应该忘记它。高考前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天气很燥热,我把脸颊贴向冰凉的桌面,这样就可以看见窗外湛蓝的天和悠闲的云,还有隔壁桌的他。他突然递给我一张柔软的餐巾纸。我把她铺平,铺在课桌上,上面用红笔写了六个字,外加三个大大的惊叹号。是他漫不经心的字迹,他说:一定要考北大!!!一定要考北大!!!我换了个脸颊贴桌子,然后看泪水慢慢的流过桌面。高考完了。他便消失了。任我找了一百二十回,他也再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存在过。填高考志愿的时候,他没有来,熙熙攘攘的教室里,我看了个遍,他没有来。但是我还是填上了北大。我把那张餐巾纸紧紧捏在手里,直到手心大汗淋漓,纸巾湿透。我慢慢的写下我的志愿。北大。后来,我坐火车来到了北京,来到了北大,见到了未名湖。可是我再也不想每天早上跑到湖边,对镜贴花黄。他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他仅仅想消失。我也再没有寻找。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五一回家去,依旧是深夜里,依旧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我打开收音机,那个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的节目,连同主持人糯米糕一般粘人的声音,都不见了。替换的,是一个无聊的晚间医疗节目。同学小聚,喝酒唱歌,热热闹闹,我只是静坐,微微的笑,也不管人家说我矜持而清高。席间,阿昆突然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个黑色的本子。他说,这是他要我给你的。本来应该高考完就给你,却忘了。这一忘,就只好再等了两年。我强装镇定,接过来,放在包里。我开始不停的喝酒,不停的说话,但是没有问过有关他的一个字。后来,我醉了。第一次醉。跑到卫生间里狂吐。吐完之后,颤抖着打开包,拿出那个黑色的本子,翻开第一页。泪流满面。泪流满面。从高三开始,三年的时间,所有铅笔写的字迹都已经模糊不清,她们困在纸上,是那些灰灰白白纠缠不清的记忆,我泪眼模糊,任百般辨认,也无法看清一个字。我又记起了第一次听见他说的那句话。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终于消失了。我,还有他。还有那些缱绻的铅笔痕迹。满本日记,只有最后一页,尚还清晰: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瘦尽灯花又一宵,又是一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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