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鹰抓小鸡这个游戏,以前是谁发明出来的?


根据现有国内外资料的记载和前期学者的相关研究,这个游戏起源于佛教故事“尸毗救鸽”。

起源论证如下:
如上文所述,无论是国内的老鹰捉小鸡游戏、英国的狐狸与鹅游戏又或是日本的比比丘女游戏,他们的游戏设置以及过程都遵循一个相同的结构特征,即“袭击者、庇护者、被庇护者+问答形式”。在尸毗救鸽中的袭击者是帝释天,庇护者是尸毗王,而被庇护者则是羯摩。故事的进行过程同样是以问答的形式开始的,在问答环节结束后开始故事或者游戏的实质内容。
这种相同的结构特征在考古的类型学研究中被称为同一类型。Kvieger认为,类型是“一种归组方法,它使研究者能将标本组合成一个整体”,Clarke将类型定义为一批在特定多项搭配中显示特征重复的相同器物群。借用类型学对类型的界定,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小游戏所具有的某些恒定样式确立同一类型的组群。
而无论是“尸毗救鸽”“老鹰捉小鸡”“狐狸与鹅”等类似游戏都具有 “袭击者、庇护者、被庇护者+问答形式”这一恒定的样式特征,因此从类型学角度我们可以将“尸毗救鸽”与“老鹰捉小鸡”“狐狸与鹅”等划分为同一组群。从这个角度看,“尸毗救鸽”与这个小游戏的起源之间便有了联系。
角色扮演
另一个可以继续推论“尸毗救鸽”是这个小游戏起源的特征便是“角色”扮演,这也是人类学看待个体的人这一问题的思维视角。“老鹰捉小鸡”、“狐狸与鹅”等类似游戏都是孩子根据游戏特定角色扮演成老鹰、小鸡抑或是狐狸和鹅,不同的角色让孩子们身占某位,同时这个位置也为孩子们带来相应的责任和权力。人类学家Ralph Linton用“地位”指代人在某个社会系统中的身份,与此相关的“角色”则指对占据某种地位的人所期望的行为。
老鹰或者狐狸所具有的在游戏中所扮演的地位使得他们在游戏过程中被期望有追击、猎杀的行为,小鸡或者鹅的游戏地位也让他们的行为变得怯弱、恐惧,而鸡妈妈则要努力去保护小鸡,哪怕有可能牺牲自己,这种不同的角色任务既保证了游戏的有序进行又可以让不同的角色在游戏的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是Linton所称谓的获致地位(achieved statuses),这种类型的角色地位在这一小游戏中很生活化、很接地气。
那么,对于“尸毗救鸽”来说,这个故事同样通过“角色”扮演来得到获致地位,帝释天扮演成了鹰,羯摩则化成了鸽,尸毗王承担起了保护神的角色,只不过这种独特的角色的扮演、地位的获得则更神圣化、更带仙气。人类的历史像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亚当和夏娃、希腊的天神之争、印度的宇宙论与梵天、墨西哥的阿兹特克族以及中国的盘古开天和女娲造人等都有着一个神话起源,因此从神到人的角度,我们似乎对 “尸毗救鸽”是这个小游戏的起源有了更多的确信。
动物的类似性
“尸毗救鸽”故事里所涉及的动物是鹰和鸽,“老鹰捉小鸡”“狐狸与鹅”“狼与羊”等类似小游戏里所牵扯到的动物则分别是鹰、鸡、狐狸、鹅、狼、羊等。从相同动物角度看,鹰是联系这个故事与游戏最紧密的纽带,尸毗救鸽中鹰是特指的动物,而在分布于全世界的小游戏中,鹰也最广泛的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类似游戏中,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两者必定存在密切联系;此外,从动物的分类来看,无论是尸毗救鸽还是小游戏,袭击者都是野生的动物,像鹰、狐狸、狼,这些动物的品性都比较凶残、狡诈、犀利,而被保护者则都是常见的圈养动物,像鸽、鸡、羊,这些动物往往性情温顺、易驯养。所以,无论是从特定动物角度还是动物的分类角度,小游戏都应该是起源于尸毗救鸽故事。
 历史:农民(大众)的文化权利
在对世界各国早期的研究中,人类学家都把农民(大众)群体看作是一个多少与世隔绝的传统遗迹。农民(大众)群体在古代较各国的正统文化来说处在边缘位置。也就是说,农民是经济基础的缔造者却是文化特权的边缘人。美国人类学家Redfield 在描述Yucatan民间文化时指出:“在被西班牙人征服并遭受严厉暴行的情形下,本土的Chan Kom祖传文化留下了一道伤痕,这道裂痕极广,体现了西班牙观念与土著观念之间的隔阂。
”同样,在本研究对小游戏起源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发现这个小游戏在全世界分布非常广泛,被全世界的普通民众所喜爱和传承,但现存相关的文字资料却很少,这个小游戏的农民(大众)普及度与它的被保存、被推崇程度却是两个极端。原因是什么呢?像蹴鞠、竹马、相扑、击剑、雅各布的阶梯 (Jacob’s ladder)、跳房子(hopscotch)等这些同样传统的游戏史料众多,但分布却并不广泛。
究其原因,这些游戏往往更多的是被古代贵族阶级或文人所喜爱和推崇,而成为贵族文化、绅士文化或者士文化的一部分而被记载保存下来。也就是说在古代的世界各国中农民(大众)与贵族、文人是有着不同的文化权利的,正如西班牙与土著的观念隔阂。

然而,不同的是,大乘佛教除了起源于皇族,并被许多贵族、文人所信奉外,它讲究普渡众生,将晦涩难懂的佛经进行改编,用讲唱的形式将佛经中的道理和佛经中的故事传播给农民(大众),它关注到了农民(大众)平等的文化权利,这种佛经的讲唱形式被记录下来就是上文所说的变文。变文对古代文人的创作特别是散韵合体传奇的创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陈寅恪在1930年对敦煌学的变文研究中对此有明确的阐释:“佛典制裁长行与偈颂相间,演说经义自然仿效之,故为散文与诗歌互用之体。后世演变既久,其散文体中偶杂以诗歌者,遂成今日章回体小说。其保存原式,仍用散文诗歌合体者,则为今日之弹词。
此种由佛教演变之文学,贞松先生特标以佛曲之目。然《古杭梦余录》《武林旧事》等书中有说经旧名,即演说经义,或与经义相关诸平话之谓。《敦煌零拾》三种佛曲皆属此体,似不如径称之为演义,或较适当也。今取此篇与鸠摩罗什《维摩诘所说经》原文互勘之,盖可推荐演义小说文体原始之形式,及其嬗变之流别,固为中国文学史绝佳资料。”
也就是说佛教经典通过讲唱的形式成为变文,然后经历了以下变迁过程(图1):

按照这个变迁逻辑并结合上文对“尸毗救鸽”是小游戏起源的论证,我们在文化变迁的逻辑上也可以推论“尸毗救鸽”变迁成“小游戏”的逻辑过程:

综上分析过程,“尸毗救鸽”就是小游戏的起源。

这个游戏都是小朋友发明出来的 ,因为小的时候经常没有事干 会琢磨一些小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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