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明确规定和尚不能娶老婆?


没有明确的条文。但结婚之后就不是出家梵行离欲之人。2。除非两者都出家,之前有夫妻之名,但出家之后,两者只有朋友之名,更不用说夫妻之实了。 在《增支部.七集.大供牺品.迦努婆泥经》(A. iv, 54-6) 里有记载佛陀对七种淫相应(色欲的束缚)者的详细讲解。下面是该经的摘要:一、某位沙门或婆罗门声称自己修习不淫的梵行,但是他却享受女人为他涂油、擦身、按摩和洗澡(他喜欢受到女人的服侍);二、他没有与女人性交,也没有享受女人服侍,但是他却享受与女人嬉笑游戏;三、他喜欢以自己的眼眺望女人的眼(眼对眼相望);四、他喜欢隔墙听女人笑、说话、唱歌或哭泣;五、他喜欢回忆过去曾经与女人聊天、说笑和玩乐;六、他喜欢观看俗人享受五种欲及受到仆人的服侍;七、他期望投生天界,所以在修行梵行时他发愿:「以持戒或头陀苦行及梵行,愿我投生为有大神力的天神。」以上的七种淫相应(色欲的束缚)是染污戒的因素。如果您认为结婚之后,这些事情都被禁止,包括说话,性行为等等。那么何谓‘结婚’呢? 您认为这符合结婚的定义吗?再来理解何谓‘沙门’。沙门(Samana),意为勤息、息心、净志,是对非婆罗门教的宗教教派和思想流派的总称。 净志来说就好。何谓‘净’?无烦恼的清净之道。 志就是意志。 爱情对此清净之道来说是不净的。 那么为何要娶老婆呢? 再来佛陀制定戒律,僧团不能拥有任何身外之物。 那么女人是身外之物,还是身内之物呢? 出家之后,父母只能以居士相称,妻子则已经不是妻子了,而是朋友。 彼此之间没有爱,没有性行为,不能触碰,住在山里,身上只有钵和三衣,没有金钱,没有房子, 彼此不能说话。 哇,如果这样都能娶老婆,在下觉得这已经不是常理了。 其实您问的只是一个常识题,而这常识已经不需要用条文来规定了。 出家后结婚,有家则不是沙门。沙门娶妻子是欲爱,是贪爱,因此也并非沙门。 由此可见,只要出家后结婚,那么就不再是沙门了。

“善男子出家,剃除须发,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为究竟无上梵行,现法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因为佛陀认为“家非家”,以出家为“究竟无上梵行”,所以和尚不能娶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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