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杀()――罪名莫须有


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

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据《宋史•岳飞传》记载,南宋岳 飞是抗金名将,被金国视为眼中钉。 奸臣秦桧暗通金国,主张求和苟安。 秦桧向宋高宗进谗言:“岳飞居功自傲,他掌握重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造反了!皇上你可要三思啊!而且金 朝的使者也明确提出要议和就必须杀 掉岳飞。”宋高宗听信秦桧的谗言,就 用阴谋杀害了岳飞。秦桧夺了岳飞的兵权,然后给岳 飞编造谋反的罪名。岳飞被捕,韩世 忠不服,到秦桧府上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 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 意思是“罪名难道没有吗? ”韩世忠说: “‘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这句歇后语由此而来,意思是凭空捏造 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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