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晚上经常听到乌鸦叫,今天中午12点多开始一直在前面山上的树林里...


鸦叫凶是中国民间最流行的动物禁忌。俗信以为乌鸦是凶鸟,遇之不祥;如当头鸣叫,更是灾祸发生的预兆。谚云“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老鸦叫,祸事到”等,均是此类观念的反映。为禳解乌鸦报凶,民间还有各种专用法术,如遇当头聒噪,则蹬足痛骂,旋吐唾沫一口;或默诵“乾元亨利贞”五字真言七遍,等等。 还有人认为,乌鸦兆凶观念的产生,可从两方面得到说明。其一,乌鸦是杂食性鸟类,嗜食死动物。乌鸦与尸体的这种缘分,逐渐在人们的思维中倒因为果,形成鸦鸣兆凶、兆人亡的观念;其二,乌鸦兆凶观念的现实依据,便是它啄食粮食的“劣根性”。群鸦飞至的后果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的减少,那么,乌鸦不是“不祥之物”又是什么呢? 有趣的是,在鸦鸣兆凶俗信流行的另一面,也有鸦鸣兆祥风俗的存在。《教坊记》载:南朝宋彭城王刘义康、衡阳王刘义季被文帝囚于浔阳,后赦之。使者奉赦令未到,义季家人来囚院扣门报喜:“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者到。此为乐府歌辞《乌夜啼》本事。三国时何晏因事系狱中,有二乌停在何府之上。何晏之女说:“乌有喜声,父必免。”不久何晏果然得释(《乐府诗集・琴曲歌辞》引李勉《琴说》)。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有乌鸦衔食养育人类的传说,如《论衡・吉验篇》:“乌孙王号昆莫,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于野,乌衔肉往食之。”任骋编《中国民间禁忌》(作家出版社,1990)载,河南方城一带传说,砖窑业视乌鸦鸣叫为吉祥的征兆,因乌鸦的叫声“嘎啦”与“来啦”语音相近,所以兆示窑中货物有人来拉(购买);又有些地区以为乌鸦叫声的兆示意义有凶吉之分,其叫声像呛水时主吉祥,否则主凶祸,会有狼来或者要死牲畜。 对于鸦鸣主凶和主吉两种俗信同时存在的现象,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有过概括,谓:“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有人认为此说反映出地域文化的差异,南方向来是农业社会,乌鸦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力使得乌鸦不祥的观念容易深入人心。北方黄河流域地区虽然农业生产亦有悠久历史,但受游牧文化影响相当大。乌鸦对游牧经济不会造成任何危害,反而会给人提供肉食与羽毛的来源,所以乌鸦在游牧民族那里不会与“不祥”相联系,有时还会成为人们敬重与喜爱的对象。所以乌鸦兆凶具有深刻的农业社会的背景。由于我国南北文化在很长时期内一直处于相互吸收与融汇的状态中,随着农业经济和文化的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乌鸦主不吉的观念也蔓延到了北方地区(尹荣方《鹊、鸦俗信的发生与直观经验》,《文史知识》1996年第5期)。 相反,也有人认为敬乌俗信的发源地在南方而非北方,并具体提出神乌信仰发生于南方水稻农业发生的初期,其远因是先民从包括乌鸦在内的鸟类啄食野生稻谷的习性中受到启发,开始了稻谷的人工栽培,所以鸟被作为“送谷神”而受到礼敬。类似的神话和传说,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民俗,迄今还存留在许多南方地区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又如宋范成大《吴船录》中有关巫峡“神鸦”的记载、清宋荦《筠廊神笔》中有楚江“吴王、神鸦”的记载,都证明敬乌俗信在南方的源远流长。反之,北方游牧民族的敬乌俗信,基本上与乌鸦救人的传说相联系,并由此产生不许捕食的禁忌,当然不会给人提供肉食与羽毛的来源。由此可见,李时珍所谓“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的概括,当可存疑;鸦之时而主凶时而主吉现象的存在,归根究底是由乌鸦的双重性所决定的。 驮日,送谷,救人,兆喜,反哺……形形色色的传说,似都在为乌鸦洗清“不白之冤”,因此,认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和鸦鸣主凶的迷信,确实使人感到费解。其源流应该如何梳理,看来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跟乌鸦叫没有关系。所以拥有一个阳光的心态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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