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斤8两的典故是什么?


半斤八两的历史典故:我国秦朝以前,各国的钱币和度量衡的单位都不统一,各国商贾和百姓之间的交易并不方便。秦朝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下令统一度量衡,由李斯负责起草文件。当时度量的标准已经基本确定,惟独这“衡”还拿不定主意,于是去请教始皇帝。秦始皇于是提笔写下“天下公平”四个大字。李斯拿了四个大字百思不得其解。为防止皇帝怪罪,于是干脆把这四个字笔画一加,就成了“衡”的单位,一斤等于十六两,那么半斤就是八两,正好相等。在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沿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十六两制在计算的时候有些不方便,才改成现在的一斤等于十两。

半斤八两的典故:秦朝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下令统一度量衡,下令由名相李斯负责此项工作,当时度量的标准已形成制度,“衡”几个方案还不能确定,于是上奏表明,秦始皇提笔赐于“天下公平”四个大字。名相李斯结合四个大字,反复推敲,将四个字笔画相加,共十六划,刚好构成了“衡”,确定了一斤等于十六两。读到此,我们明白了十六两为一斤,八两即半斤。一个半斤,一个八两,同宫异曲,实力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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