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押市民23根金条,最终是怎么处理的?


1998年,山西省运城市35岁市民张某某通过冶炼技术,将自己购买的黄金首饰熔炼成23根金条,共有1253.9克。这在当时可以称为一笔不小的财富。但是在这年的7月,有南方口音的人以鉴定黄金纯度为由约他们见面。于是张某某夫妇就带着这23根金条去赴约了,等到了地方他们夫妇二人就立即被控制了起来。这些人自称是公安局的警官,不由分说的直接搜查他们的包裹,取走了黄金后还将他们夫妻俩带到了运城市盐湖公安局。

张某某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到: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金条的事情的,当时见面的时候金条都还没有拿出来就有一群人上来直接说他倒卖黄金把他们夫妇给扣押了,在他们夫妇被带到盐湖公安局后,两名警察向他们出示了一条没收黄金的白色纸条,上面只有办案警察的签名,并没有加盖公章,民警还让他们缴纳了8000元罚款后才放他们自由,但对于金条的事只字不提,金条也未归还。

张某某在此后的十多年时间内,不断的向盐湖公安分局以及相关部门上级公安机关讨要说法,但是警方只是分两次退还了当时7000元罚款,其中的1000元还说是办案的经费。 张某某一直不能理解警方的做法,并且表示如果犯法了也应该告诉他到底烦了什么法,如果没犯法又为什么要罚款,还扣押他的金条,现在又将罚款归还,是不是说明他没犯法,既然没犯法又为什么到现在都不归还他的金条?
对此张某某也很是气愤,后来得知他的23根金条被卖给了银行,卖金条的钱作为公用买了警车,但是时至今日都没有说明赔偿的情况,于是张某某直接采取了法律手段,申请了国家赔偿。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回应称,目前已经主动联系了当事人及其律师,也在积极协商解决,争取妥善处理此事。已经收到了对方律师邮寄的国家赔偿申请,并将尽快向媒体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央广网运城5月1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李行健,4月29日中国之声报道了山西运城张某某的23根金条被运城盐湖警方非法扣押23年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4月30日,山西运城盐湖警方通报,警方与当事人张某某达成和解,已签订国家赔偿协议,此前报道,山西运城警方回应非法扣押市民23根金条,已主动与当事人联系中国之声4月29日的报道中提到,23年前,山西运城市民张某某的23根金条共计1253.9克黄金,被运城盐湖民警非法扣押,当事人张某某说,当时,有人来跟我说他们是收购黄金的,我说这个不卖,这是用来打首饰的,他说可以看看有多纯,后来我一拿去,黄金还没露面,他们就说我们倒卖黄金,扣留了我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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