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前必须要做一件“羞于启齿”的事,古代童养媳都是如何生活的?_百度...


我们都知道女性在古代的地位一直很低下,其中最鲜明的一个表现就是女性在婚嫁当中往往是不被尊重的一方,而童养媳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这些女子在自己年纪还并不大的时候,就被卖或送到有钱人家里,去给比自己还小很多的男孩子当名义上的老婆,实际上的贴身丫环。甚至小小年龄,还要替她们的”小丈夫“洗澡。这也的确是很让人难为情的了。

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童养媳似乎真的没怎么有过命运被扭转的记录。这些小姑娘大多都是贫苦人家的孩子,或许因为父母养活不了她们,出于无奈将她们送给别人做童养媳,以求谋一口饱饭吃。又或许因为家里已经穷得难以为继,父母将她们卖给一些有钱人,让她们做有钱人家里小少爷的”小老婆“,以此换点钱财来维持生计。
可是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将这些小姑娘一日之间变成童养媳,都造成了她们往后余生数十年的苦难生活。

童养媳听起来好听,可实际上不过就是个高级一点的丫环罢了。除了每日必须贴身照顾好自己的”小丈夫“以外,照顾名义上的公婆,甚至是料理家里的各种家务,这些都是童养媳们必须要做的。当然,她们都是出自最贫穷的家庭,要让她们做这些体力活,其实并不算太困难,甚至是她们愿意做的。
最难的,一方面是来自于公婆,甚至是”小丈夫“的欺凌,打骂和羞辱,让她们的身心遭受了极大的伤害。就比如《娘妻》中的林秋菊就是一个这样的可怜女子。小小年纪嫁给了比她还要小九岁的老公,天天照顾老公不说,还被公婆打骂,小老公也对她百般嫌弃,长大后就将她抛弃。嫁给别人做了童养媳,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护,这是这些女孩子的悲哀之一。

另一方面,更为让人难堪羞耻的是,既然已经为人妻,那么就要做到照顾丈夫的本分。这既包含了要负责”小丈夫“的饮食起居,梳洗清洁,还要与“小丈夫”同床共枕,为他暖床捂被。
其实一般给别人做童养媳的姑娘年纪都不会很大,甚至有的也不过十多岁。要让她们为自己的“小丈夫”洗漱,也的确是很难为情,让人“羞于启齿”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再不懂,不愿意,不好意思,也还是要硬着头皮去做的。每当夜晚自己的“小丈夫”要睡觉之前,她们就必须像模像样的为自己的“小丈夫”沐浴更衣,然后再哄自己的“小丈夫”入睡。天冷就暖被,天热就扇凉,一切都得为自己的“小丈夫”服务。

如果说为“小丈夫”洗澡已经足够让她们难为情了,那与“小丈夫”同睡,就更是让她们局促不安,尴尬又害怕。毕竟再小的丈夫,也总会有长大的一天。刚开始还可以当他是小孩子,像哄弟弟一样哄他睡觉。等他们到了青春时期,对男女之事已经有了懵懂的意识时,想要与他们名正言顺的“妻子”发生关系,童养媳们也是没办法拒绝的。
这就好比贾宝玉的大丫鬟袭人一样,她的身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跟童养媳差不多。除了照顾贾宝玉的衣食住行以外,当贾宝玉情窦初开,想要与她行云雨之事时,她也只得顺从,不能反抗。童养媳也如此,不论多难为情,最后都得接受自己“小丈夫”的求欢。而至此,她们往后的命运,除了佣人以外,就多了一个生育工具的用途。

几乎没有哪一个童养媳能在自己的“小丈夫”成年后,真正成为他唯一的妻子,混得最好也不过是个妾,大多都是沦为一个被对方嫌弃的老丫鬟的命。这也的确是可悲可叹了。

童养媳其实就是个比较好听的称呼而已,但实际上在主人家这个童养媳就是个下人。因为家里穷困从小就被卖到人家做童养媳,就要好好的服侍人家的小主人,和小主人一起长大,也就是从小伺候到大。

并且并不是仅仅服侍小主人就够了,还需要服侍自己的公公婆婆,童养媳说白了就是买来为自己家人服务的,所以往往她们的活是永远干不完的,基本不会闲着。毕竟自己是被买来的,所以她们在主人家根本就没有一丝反抗的权利。并且除了日常的生活照顾之外,童养媳还在每天睡觉前需要做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

这件让人羞耻的事情就是在睡前要给自己的小丈夫更衣洗澡。你要知道我国古代是封建的社会,人们接受的教育都是很保守的,尤其是女子,都是视自己的清白为生命的。但是因为童养媳们还很小,并且他们也别无选择,所以就算自己很羞耻,也只能照办,帮自己的小丈夫沐浴。并且等到冬天冷的时候,还要先给小丈夫暖好被窝,照顾小主人先睡着,自己才能睡觉。其实在这个童养媳的所有职责就是照顾好自己的小主人和家里的其他主人们。

等到男主人长大成人之后,童养媳往往也不会熬到头,她不仅要照顾自己丈夫,还要传宗接代。并且因为童养媳往往比小主人要大一些,所以等到丈夫成人了,童养媳相对就已经“老”了,所以她们是做不了丈夫的正房妻子的,最多只能做个小妾罢了。更有甚者,主人家会把童养媳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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