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捕53只癞蛤蟆被起诉,抓癞蛤蟆还违法吗?


谁曾想过捉几只癞蛤蟆也会犯法,还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难道癞蛤蟆也是野生动物吗,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吗?

近日,盐城响水的一对夫妇就因为抓了53只癞蛤蟆被起诉了。事情还要从4月底说起,25日这天晚上8点多,江苏盐城响水黄海派出所的民警照常来到黄海农场巡逻,发现在这一片的河道里隐约的有亮光,民警怀疑可能是附近的渔民在电鱼,于是就赶紧过去查看检查。
民警赶过去后发现是一艘小渔船,船上的人正在使用电瓶捕鱼,民警把船截停后把人控制住,民警上船查看,船上有两个船舱,其中一个船舱里面放着一些小杂鱼,在另一个船舱里发现了大量的蟾蜍,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癞蛤蟆。民警查点所有蟾蜍一共有53只。

随后派出所民警把两名嫌疑犯都带回了所里接受调查,并查扣了作案工具。派出所民警为大家解惑了为什么不能抓蟾蜍。这是因为江苏省境内没有设置狩猎区,在江苏省的任何一个地方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刑法解释,只要是捕杀野生动物数量在20只以上的,都构成了非法狩猎罪,是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非法捕捞,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特别是在禁渔期进行捕捞作业或者使用禁用方法和工具进行捕捞的,情节严重者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犯罪嫌疑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捕捞,并使用电瓶捕鱼属于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癞蛤蟆早已不再是曾经的癞蛤蟆,现在已经改名为“中华蟾蜍”,可见其在生态环境一环中的重要性,私自捕捉一只就是违法行为了,20只以上就是犯罪,而这对夫妇竟然抓了53只,可见已经明显超过了50只就是重大刑事案件这条红线。
目前这53只蟾蜍已经放归大自然,两名嫌疑人祁某夫妇因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已经移交检察机关。

现在抓癞蛤蟆肯定是违法的,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被别人会起诉了,这已经给别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还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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