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贴封条是密接吗


门上贴封条并不全是密接,还有居家隔离,也会在门上贴上封条。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一般都会到定点地方进行隔离,不会在家进行隔离。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贴封条”的行为,显然是没有问题的,其本身具有强大的执搏大橡行力。但面对大量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全由公安机关“贴封条”,其操作性和可行性将遭遇极大的挑战。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贴封条”,县级以上政府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授权也可以“贴封条”。而且该法并没有限定由县级以上政府的哪个部门来执行。这样,就为实际工作、实践操作留有了一定的空间。众所周知,疫情防控工作纷繁复杂,旷日持久,是大量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在实现最后“0公里”的基旁对接。所以基于实践需要,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委托街道办事仿誉处、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县级以上政府的名义来实施“贴封条”。这既是符合现实工作需要的,极具可行性的,又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赋予公安机关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进一步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形式予以严惩。当然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进行控制,可以封锁有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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