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铡驸马陈世美为秦香莲申冤是否是史实?


陈世美本名岑旺祖,掩盖身份中了状元,为了娶公主做驸马又隐瞒婚姻状况,犯了欺君之罪。欺君之罪是死罪,但历史上因为欺君之罪而杀头的人还真是寥寥无几。原因在于,能有几人从没有欺君?欺君之罪可大可小,真的犯了,如果是善意的谎言,皇帝也不见得真的杀了你。陈世美背后有太后和公主两大保护伞,而且其才貌双全又很受皇帝赏识,如果仅此而已,他就绝对不会死。

陈世美有上中下三策:
第一、上策:陈世美及时休妻,休了秦香莲,就不犯重婚罪了。别忘了,在封建时代,“夫为妻纲”丈夫可以无条件休妻的。秦香莲本身非常爱陈世美,为了陈世美的前途,他们肯定能达成谅解。陈世美给予秦香莲一定的补偿就是。

第二、中策:陈世美向皇帝、太后和公主坦诚认罪。已成既定的事实。公主和太后权衡利弊肯定选择保陈世美。事实也证明,最后,太后和公主也是竭尽全力。
第三、下册:杀人灭口,消灭证据,死不认罪。但难度最大、风险最大,一旦失败就无可挽回。

陈世美恰恰选择了最下策。这样陈世美不但犯了欺君之罪,又犯了故意杀人罪、加上他贪污受贿、科场舞弊、数罪并罚就更严重了。但,包公之所以坚持要杀他,主要还是因为他杀人灭口,杀了几个同乡好友,还要杀秦香莲母子。陈世美恶贯满盈、穷凶极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才是包公必杀他的原因。如果仅仅是欺君之罪,只要皇帝不追究,包公也不会穷追不舍得,最后肯定是降职处分或不了了之。所以说,陈世美完全是自作自受,死有余辜。陈世美之才只不过是舞文弄墨,其修身、齐家都不成气候,更谈不上治国理政了。从这个角度讲,皇帝也没有必要再保护他了。

这不是事实,因为历史上根本没有陈世美这个人,这个案子只不过是为了宣扬包公铁面无私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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