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流氓要叫二流子,不叫三流子?


 清末民初时期,社会处于急剧动荡之中,天灾接踵,战乱频仍,大量的痞子应运而生。但因地域不同,称谓也有别:上海人有“地棍”、“白相人”、“拆梢”之谓;苏杭则称其为“獭皮”、“聊荡”;北京人的叫法是“混混”;江西人叫作“棍子”、“老表”;广东人喊“滥仔”、“泥脚”;福建人称作“闯棍”,也有叫“搭溜”的;陕西人呼“闲痞”;而作为方言,湖北和湖南最喜欢用“痞”字,如“痞子”、“痞棍”、“痞徒”,对湖霸称作“湖痞”,游闲乡里的称“乡痞”,在街市上做恶的叫“街痞”,甚至对无德行的文人也称其为“文痞”。湖北人还有叫“二流子”的,与“痞子”最为相近。   那么,痞子到底是什么呢?一般认为大致有三种意思:一是社会学上的,与中国传统的“流氓”语意相似,指的是一种社会边缘性人物,其突出的特点是以无道德为道德,以无规则为规则。二是文化学意义上的痞子,突出特点是游戏人生、玩世不恭、颓废潦倒。三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痞子,突出的特点是不正经,油腔滑调,胡乱调侃。

因为有句歇后语叫做“三流子哥大流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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