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放烟花爆竹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请说出理由。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的民俗,爆竹声声,给新春佳节带来了喜庆的气氛,古语就有“爆竹声声辞旧岁”一说,人们在爆竹声中送走了过去的一年,在焰火斑斓之时憧憬新的一年. 不过,在喜庆之后,人们是否为空气中弥漫的硫磺味发过愁呢?是否为满地的爆竹碎片发过愁呢?历史的车轮驶进了二十一世纪,一夫多妻的中国传统风俗已被改正,妇女缠脚的旧习也消亡了,旧帝制也被民主推翻了,封建迷信也被科学取代了,那些旧的习俗大都被转化为新风俗,而为什么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就不能改变一下呢? 首先,让我们理智的去分析一下燃放烟花爆竹的利与弊吧: 燃放烟花爆竹的利: 1、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喜庆气氛; 2、对于一些利益集团来说,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管理,有着相当大的利益空间。 也有人认为没爆竹缺了年味。 10多年来,出于环境、安全等因素,中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没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烧菜没放盐―――寡淡乏味。10多年来,出于环境、安全等因素,中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没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烧菜没放盐―――寡淡乏味。在北京做生意的李先生今年买了几千元钱的烟花爆竹,和好几家朋友到位于通县的家中小院里放了个够。看着孩子们放炮时兴奋的脸。他说,放花是为了过年喜庆,放炮仗则是崩崩“晦气”,祈求来年生意兴旺。再说,将来女儿长大了,想不起有鞭炮声的新年,该是多么遗憾的事啊。 “燃放烟花爆竹表面上很简单,其实内涵很丰富。它是千余年来中华民族庆贺新年的传统,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积极向上的心理期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说。 燃放烟花爆竹的弊: 1、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针对于城市这种高密度居住空间来说,是绝对污染环境的; 2、烟花爆竹的燃放,销售,保存,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严重的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那么为什么这种弊大于利的恶习我们还要延续呢?早在九十年代中期,沈阳有几年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们反响很大,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但市政府力排众议,果断地作出禁放的决定,整个春节期间,沈阳很宁静,人们在欢渡春节的时候,因为没有爆竹声来衬托,确实是少了一些节日的气氛,但是,换回来的是什么呢:春节期间,沈阳没有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事故!各大医院没有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人身伤亡的病例。没有火灾的的春节,没有伤亡的春节,虽然少了热闹的气氛,但却是真正的合家欢聚。 后来,慕市长下台了,燃放烟花爆竹也开禁了,据官方的说法,此举是让大家更能感受到春节的气氛,事实也确实如此,每年的初八,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口,都会摆上长长的鞭炮,放上半个多小时,如果您细心,会发现,每年的年三十晚上,鞭炮声并不那么热烈,而最热烈的是初八上午,整个城市就象被空袭过一样,城市的上空烟雾弥漫,鞭炮声此起彼伏,持续之久,声音之大,是年三十无可比及的。 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鞭炮这东西,到底是市民消费得多还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得多,而开禁之后,隆隆的鞭炮声中,总会听到一丝丝微弱的警笛声,那些万家灯火之中,总会有几个家庭会因为这鞭炮声而悲悲切切,每年,各大医院都会收治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导致的伤亡病例。每年的春节,沈阳的环卫工人都要放弃合家欢聚的机会,走上街头,清扫那些大量的鞭炮垃圾,消防指战员们也在这个时候四处出警,忙到很晚才能收队。他们这些人,有权力与大家一样欢渡春节,而他们却为了鞭炮而放弃了这个机会,我想,他们也会不情愿,但工作性质,只能让他们如此。 谁不想过一个安全的春节呢?当对面楼放的二踢脚崩碎了你家的阳台玻璃,当午夜的鞭炮声惊醒了你家刚刚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孩子,当四散的焰火熏黑了你的那辆爱车,当你走在街头,被突如其来的鞭炮声吓得心惊肉跳时。你还赞成燃放烟花爆竹吗? 近年来,保留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建言:单纯地“禁”或单纯地“放”,都行不通,政府应该加强引导和管理,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把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点,而不是一禁了事,解决之道在于在“禁”与“放”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有组织限放。河南大学民俗与文化研究所所长高有鹏建议说,“单纯地‘禁放’,势必造成节日文化符号的单调,进而危及传统文化的延续。政府应选择为多数民众所接受的、社会安全有保障的地方,在特定时间内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强化民俗的正面功能。” “执行了这么多年的禁放规定,把警察放在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对原有的民俗,我们既没有加以正确引导,又没有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把政府放在了与百姓的对立面上,导致群众与政府‘捉迷藏’,损害和扭曲了法律的功能。”朱小光律师分析说。目前,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现全国已有106个城市在实施禁放后重新有限开禁。张振犁指出,“禁放”的话题让我们认识到: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除考虑别的因素外,还要认真对待传统文化。如果法律规则和传统文化冲突过于强烈,不仅规则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逆反心理,影响法律法规的严肃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火灾,据统计,2004年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七),全国共因其发生火灾7117起。虽然在这之中,有很多都是意外,但毕竟是由于烟花而引发的事故,所以我们还是要学会避免。其次,在燃烧烟花之后,会导致空气污染,皮肤敏感者会因为吸入脏东西而容易过敏。这些有毒害的气体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不仅如此,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就像有的人会在下雨时或是刚下雨不久后燃放烟花,这些残留的灰尘垃圾便会随着雨水进入河流,污染河流。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最大的害处是嗓声污染,在燃放时,震耳欲聋的声响会使人耳聋。据报道,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从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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