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森林火灾系丢烟头引发,嫌疑人现在身在何方?


中新网成都5月2日电(记者刘忠俊)四川凉山州公安局5月1日发布警情通报称,该州冕宁县“4・20”森林失火案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20日,凉山州冕宁县石龙镇境内林区发生一起森林失火案。 经查,4月20日16时左右,76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冕宁县复兴镇人),在冕宁县石龙镇马鞍村照看蜂箱后,于一林地边坡吸烟,随手丢弃烟头后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现在的话,嫌疑人是已经被拘留在了派出所,所以说像这样子的事情的话,层出不穷的,在我们身边发生,因为我们明明都知道放火烧山放火烧身,你是一件非常v的事情,而且大自然是馈赠,我们非常多东西的,我们去把大自然的一些树木烧掉了,其实我们更多的是毁坏了大自然的,很多的一些生物,不要看看你仅仅只是烧掉了一个森林,但其实你是烧掉了森林里,其他的很多的一些动物,就包括这些鸟儿,没有了栖息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的动物物,所以说放火烧森林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一个决定,而且这种决定是需要受到这种处罚的。

有的时候就因为你一个小小的举动,然后所有的消防员全都得冒着他们的生命危险前往这个生理期进行灭火,他们穿着厚厚的这些防护服,然后拿着厚厚的这些水枪,拿到这些灭火器,然后去进行灭火,他们也是在与死亡做斗争,所以说你的一个小小的,一个无心之举就可能造成非常多的人的一个促进,所以说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好好的,记住,不要放火烧森林。


现在这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了,他的这一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去保护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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