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铡刀


包拯,这个被称为“包青天”、“黑脸包公”,被民间和戏剧舞台神化的人物,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称,无人不赞。说他明察秋毫,料事如神,说他不恋功名,爱民如子,说他不畏权势,刚直不阿,就连人间至高无上的皇帝和阴间掌人生死的阎王也害怕他的三口铜铡…… 近读《宋史》,发现历史上的包拯并非如此。 包拯并非绝大部分在开封知府时断案。包拯从宋仁宗嘉佑元年十二月任暂代开封府起,到仁宗嘉佑三年六月升为右谏议大夫止,总共当了一年半的开封知府。在这一年半中史书上没有记载他任何有关断案事件。只有一件“审牛舌案”还是在包拯任天长县知县时的事情。而此小案又见于《宋史?;穆衍传》里,一桩案件,同时记在两人名下,不知是包拯还是穆衍?《狸猫换太子》这出戏,其人其事查无实据。而整个的所谓“狸猫换太子”事件过程中,宋朝的“官簿”上还没有包拯这个名字。包拯并非“不爱乌纱只爱民”,他对功名还是看得比较重的。据《宋史》说,已经当了御史中丞的包拯连连奏掉两名三司使后,而自己却取而代之当了三司使。“命下之日,外议渲然”,就连曾极力推荐过包拯的欧阳修也看不上眼,认为做的太过火了。但是包拯并未因“外议渲然”而辞去三司使不干,而是躲避一时之后就出来就任。 包拯并非都是“爱民如子”的,在一般情况下他对待百姓较之那些贪官酷吏要好得多。但百姓触及封建统治者的利益时,包拯不但不去“爱”,而且比 一般官吏还要严厉十分。时江淮、两浙、京东、河北旱涝相继,他明知那些所谓“盗贼”是因“累年旱涝,物价涌贵,民食艰阻”的饥民,还向皇上上奏,对饥民“即时诛灭,“捕捉净尽,”对那些剿灭饥民不力的官员,要严加处罚,重行朝典。他之所以对饥民如此严厉,就是因为“万一无赖之辈相应而起,胡可止焉!”包拯并非事事都“明察秋毫”。被称为善于断案的“包青天”,史籍上不但未记载他断过什么漂亮的“案件”,却记述了他审案时被人愚弄的事情。和包拯同时代的沈括在其《梦溪笔谈》中说:“包孝肃尹京,号为明察。有民犯法,当杖脊。吏受赇,与之约曰:‘今见尹必付我责状,汝第号呼自辩,我与汝分此罪,汝决杖,我亦决杖。’既而包引囚问罪,果付吏责状,囚如吏言,分辩不已。吏大声呵之曰:‘但受脊杖而去,何用多言!’包谓其市权,抨吏于庭,杖之十七,特宽囚罪,止从杖坐,以沮吏势。不知乃为所卖矣!”在这“号为明察”的盛名之下,沈括却叙述包拯这么一件不明察的故事。包拯并非都能做到“纵然杀头俺不怕,敢与皇亲争高低”。据《宋史》载,因为张尧佐的侄女是宋仁宗最宠爱的贵妃,所以张尧佐被皇帝任命为“四使”,当时一齐反对这一任命的有唐介、包拯、吴奎等。后来包拯不仅未能和唐介一起坚持斗争到底,而且中途退阵,提议给这位平庸无能的皇亲国戚张尧佐任命宣徽使或节度使,无怪乎事后唐介被皇帝撤职,而包拯却安然无恙,逐步高升了。 包拯从来没有做过宰相,也没有什么权威无边的“铜铡”。他最大的官职是做到御史中丞和三司使,最后升为礼部侍郎,死后追为礼部尚书。他的长相也不是什么黑脸,倒是和他同朝为官的侍御史赵扩,因其“弹劾不避权幸,声称凛然,京师目为‘铁面御史’。”编戏人把赵的“铁面”挪给包拯了。还应指出,包拯是位“清官”,但和他同时代也先后做过御史和开封知府的吴奎、赵扩、唐介、庞籍、欧阳修等,不管“政绩”、“直声”都不比包拯差。不知为什么独有这位被欧阳修称为“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的包拯,从宋元至今在戏剧舞台乃至民间,一花独秀,大显威风,经久不衰,流传千年。包拯作为一个封建时代比较正直清廉的好官,曾做过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好事,对这样一个历史人物,其历史地位是应该肯定的。但为什么人们把他神化了呢?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受尽赃官酷吏、权豪势家的欺压凌辱,希望能有为民伸冤的“清官”,再加上历史上清官屈指可数,人们在绝望中企盼,呼唤“青天大老爷”;封建统治者为其长治久安,也希望有维护其封建秩序的“良吏”,作为楷模,所笼络民心。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戏越编越多,人越传越神,一直到今而不绝。但是,最好的清官仍然是人民群众的老爷,是维护统治的工具。“因此,什么地方百姓大呼包青天之日,一定是他们已经被侮辱、被欺凌之时。显然,清官是封建时代茫茫黑夜里的昨夜星辰,他们绝不代表未来。在健全的法制社会里,人们凭借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无须乞灵于清官。”参考资料:王春瑜《老牛堂札记》第94页

历史上没有包拯的三口铡刀 这是后代的公案小说(多为明清时期)里的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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