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时,我是亚瑟,回来后,我是牛虻.什么意思?


伏尼契《牛虻》,如果看过这本书了解了它的故事背景应该是很容易理解的。主人公从天真无邪的亚瑟到众人口中的“魔鬼”――牛虻,历经了沧桑和磨难,少年时代的他,曾认为一切是如此的美好,没有任何邪恶的东西。然而,这一切美好是如此的短暂。新忏悔神父卡迪的背叛,青梅竹马琼玛的不信任和那足以让他心碎的一巴掌,以及他爱戴和信任的神父那让他致命的欺骗......这一切的一切都彻底的让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世界不再美好无邪,上帝不再慈善,亲人朋友不再可以信任,最终他选择了逃离,当然为了惩罚那些伤害他的人,他制造了自杀的假象。“我曾经那么信任你,正如我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木雕的东西,我只要一锤就可以把它砸得粉碎。你却一直用谎话来欺骗我。”这是亚瑟绝望的离家出走前留下的“遗书”。从此亚瑟不再是亚瑟,就在知道蒙泰尼里――他的父亲,对他一直以来的欺骗时,那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就已经死了,他死在了谎言下,他不再相信生活是美好无邪的了。“看来不管到了哪里,生活都是一样的,丑陋,腐朽,毒虫遍地,充满了可耻的秘密和阴暗的角落。”这是他上了那辆发出恶臭的轮船时的感慨。一晃眼,十三年过去,十三年也许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如此的短暂,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却是无比的漫长。无疑,亚瑟是属于后者,也许如今不能叫他亚瑟了,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他都不是亚瑟,他是众人口中的“魔鬼”牛虻――费利斯•里瓦雷兹。十三年来,他历经了磨难,正如他对蒙泰尼里所说,“您认为我可以勾销一切,几句甜言蜜语就可以使我变成亚瑟?我曾经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盘子;我曾替比他们的畜生还凶狠的农场主当过马童;我曾在走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当过小丑,带着帽子,挂着铃铛;我曾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干这干那;我曾屈从任何愿意凌辱我的混蛋;我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被人踩在脚下;我曾向人家讨一点发霉的残羹剩饭,遭到拒绝,因为人家的狗比我有优先权。”短短的一段话,却浸满了沧桑和悲痛;短短的一段话,也表达了他对蒙泰尼里的怨恨。他也想宽恕,如果他能宽恕的话,如果他能从记忆中割去曾经给他打上深深烙印的那一段――那个拉斯加人、那片甘蔗园和那个杂耍班子!他愿意宽恕,也渴望宽恕,但同时却又知道这是毫无希望的――因为他不能宽恕,也不敢宽恕。他的矛盾,我懂得,他的心情,我了解。所以,看着他在这个泥淖中苦苦挣扎着,看着他对自我极度的压抑着,眼泪像断线的珠子般滑落。对这位重生的革命家,这位真正的经过火钳煅造的革命家,有疼惜,有感动,有敬佩......疼惜于他被打得遍体鳞伤的身体和被践踏得毫无尊严的灵魂,他的身体,能够打碎的都被打碎了。而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任何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面前瑟瑟发抖,羞辱、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这讥笑像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它甚至妒忌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这颗灵魂就犹如在那个犹如地狱的山谷中煎熬,那个少年时和信任的神父――蒙泰尼里,一起看到的山谷,犹如地狱般恐怖的山谷。在这般的折磨下,他懦弱过,他甚至也一度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因为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但最终,他的勇气,他那曾被打的支离破碎的勇气后来和其它东西一块修复了。所以,我感动于他勇气,佩服他的忍耐,那种在地狱中忍耐、忍耐、再忍耐的精神。事实上,牛虻表面上是坚强的,内心却是脆弱的,他渴望被爱,渴望蒙泰尼里全心全意的爱,也渴望琼玛的爱。但是,最终他却遗憾的死去,为了革命,他不得不放弃琼玛,放弃爱情,而他要求父亲在他和上帝中选择一个,他终究也是输了,面对亲爱的儿子苦苦的哀求,蒙泰尼里最终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但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用他的死唤醒了蒙泰尼里――他的父亲。革命依然在继续,反奥地利统治,反虚伪的教会统治依然会在革命同志的领导下继续下去。同样,牛虻精神也会延续下去。从亚瑟到牛虻,仅仅因为谎言和背叛,仅仅因为年少轻狂时认为所有说谎的人都应该下地狱,结果自己真正的进入了地狱,仅仅五年时间,在这个地狱中煅烧出了一个牛虻,一个为了革命放弃爱情和生命的牛虻。“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他和青梅竹马琼玛小时候一起吟唱的。

个人认为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同样的人不同的代号代表着不同的身份。亚瑟是一个“以为世界是粉红色糖衣杏仁组成的”富家子弟,怀着悲天悯人的心成为一名青年革命者。十三年的漂泊使这个人的心性发生了部分改变,至少靠近外表的这一部分发生了改变。牛虻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这个世界,懂得什么时候该牺牲,革命需要怎样的牺牲。尽管心底的善良与爱没有变,但是他已经成为一名犀利的,坚定的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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