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秦桧明朝的严嵩是什么意思


  两个人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奸臣,臭味相投,一丘之貉,秦桧陷害岳飞,严嵩杀夏言,曾铣,杨继盛。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汉族,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逝,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严嵩(1480年-1567年)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汉族江右民系,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他是明朝著名的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63岁拜相入阁。严嵩书法造诣深,擅长写青词(实为他人代笔)。《明史》将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称其“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透过戏曲和文艺作品、历史典籍,严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间。


是一句歇后语, 宋朝的秦桧明朝的严嵩-奸对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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