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三口铜铡和尚方宝剑,真的是包公的兵器吗?



包公真有三口铜铡和尚方宝剑吗?
文/张秀阳
被老百姓称为“包青天”的包拯,不但在宋代历史上,就是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这其实主要得益于中国民间传统戏曲的巨大影响。
明代弋阳腔包公戏《高文举珍珠记》中,包青天是这样上场的:“(皇上)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一十二条御棍……赐我黄木枷梢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专判人间事不平。”
在这个戏里,“金剑”即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铜铡”是“三口铡刀”的原型:“龙头铡”专杀皇亲国戚,“虎头铡”专杀贪官污吏,“狗头铡”专杀犯罪奸民。

不管什么人等,只要敢作奸犯科、违法乱纪,遇见明察秋毫、不畏权贵、公正廉明的包公,都难逃法网的制裁。于是就有了专门的包公戏,铡赵王、铡国舅、铡陈世美等等,包公一出场,肯凭着三口铜铡和尚方宝剑,一能除暴安良,大快人心。
包公的刚正不阿,一身正气,执法如山的形象,也就永远在百姓中口口相传。
但查阅史籍,在包公所生活的宋仁宗时代,无论他处决犯人也好,下去出差办案也好,铜铡不可能有,尚方宝剑也不可能有。那不过是平民百姓盼望青天大老爷和人治思维的文学化戏剧化的体现。
三口铜铡,《宋史・包拯传》没有任何记载。

元杂剧中最早出现过关于“铜铡”的唱词。例如《包待制智勘后庭花》第三折云:“你也说得是。与你势剑铜铡,限三日便与我问成这桩事。”首次提到“铜铡”字样,“势剑”就是俗话说的“尚方宝剑”。这里强调的还是皇帝授予包公先斩后奏的权利,这也为以后的包公戏提供了三口铜铡的原型。
清代评书艺人石玉昆《三侠五义》第是这样说的:宋仁宗派包拯前往陈州稽查赈灾,并统理民情,包公提出“臣无权,不能服众,难以奉诏”。仁宗随即赐御札三道,包公回府,让公孙策仔细参详,公孙故意以“札”字作“铡”字,分上中下三品,按龙虎犬式样,做成三把铡刀。
包公看了满面笑容,啧啧称赞;仁宗看了,早已明白包公的用意,称羡他的奇才巧思,立刻准了所奏。
《三侠五义》是小说,元杂剧是戏曲,自然都不足以作为史料。

包公的三口铜铡不可能有,包公戏中必不可少的另一法宝――尚方宝剑,其实也出自元明清落魄文人的想象,绝无可能现身于宋朝法庭。
有关尚方剑的记载,最早出现在汉代。汉成帝(公元前32至公元前7年在位)时,朱云上书云:“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 所谓的“佞臣”指帝师张禹,尚方斩马剑乃是皇家特制之物。锐利可以斩马,号尚方斩马剑。

那不是包公的兵器,只是包公用来惩罚犯罪分子所用的几件刑具而已,非常有震慑力量,任何人都阻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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