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警察下班后穿警服看到扒手不理睬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畴.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我国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

首先警察是公务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赋予警察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权利,也是义务。他穿着警服就等于这时的身份是警察而不是个人。所以他看见扒手不理睬(扒手有盗窃行为才可以)属于当为而不为,也就是不作为。有权力必有救济。引用下2楼的我国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并不是说一定要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一定方式作为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算。不作为一样可以侵权。打个比方,有个受害人打110报警,说有一群人正在拿着刀追杀他,警察就是不去。受害人被砍死了,警察没有责任?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赔偿而不是警察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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