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马庄的经济发展


新中国建立前粮食亩产不足60公斤,1951年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成立了互助组。 1955年全村先后办起了2个初级社,1956年,成立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年挖井6眼,挖沟渠2条,购买新式水车6部,板车4辆,基本保障40公顷粮田旱能浇涝能排,粮食亩产达到280公斤,受到中共郯城县委、县政府的表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1983年粮食亩产660公斤,比1978年增长260公斤。为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经济效益,全村统一购进优良品种,进行更新换代,同时提高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在原有部分农用机械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先后投资20多万元购买联合收割机2台,小麦播种机、条播机、开沟机、水稻抛秧机等配套机械, 每年向国家提供优质商品粮2.6万公斤,2000年粮食生产单产突破1000公斤大关,总产达到20万公斤。 1939年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建立马庄村农民协会。之后,村农救会,自卫队、青救会、妇救会相继建立。解放战争时期,村政权带领群众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支援前线,1956年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周德铭任社长。人民公社成立后, 设立东马庄生产大队,马奎担任大队长,下设2个生产小队。1983年12月建立东马庄居民委员会,下设4个村民小组,设委员3人,马恩仲任主任,委员马西金、徐祗进。 1987年后东马庄居委会由3人组成,胡恩昌任主任,委员马成健、马恩仲。1998年东马庄居委会由3人组成, 主任胡恩昌,委员刘生春、马成柱,民兵连长石永光,调解主任刘生春,妇女主任江兆菊。居委会连续10年被郯城县评为先进居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7年10月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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