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民事外理了,在刑事上受害着有没有权利在法...

有权利发言,可以请律师做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者以及代理律师有权参加法庭辩论,故当然有发言权了。
文章标签:

本文链接:https://www.u1e.cn/baike/a/ca0d73b92d7cdcd3cc6b4786 [复制]

猜你喜欢

歇后语大全

还没有人回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