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封建主义?

“封建主义”本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便是封建社会。对于“封建社会”定义的阐释,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理解不同,学术界对中国是否存在封建主义社会,中国何时进入封建主义社会,如何看待中国封建社会与西欧封建社会的差别等问题一直存在分歧。“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秦汉封建说”等诸种说法,在学界的争论直至今天也没有停息过。本文的目的不是着眼于诸种观点的争论,而是个人试着从意识形态层面上阐释“封建主义”的主要特征,说明封建主义的主要思想内核。 封建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 不管学者对封建社会形态在中国开始的时间有多大的分歧,但对这种社会形态特征的描述则是一致的,即这是一种等级制社会,是一种制度层面维护等级制,意识观念层面论证并确保等级制的社会。 从西周确立宗法制,实行分封制时,中国步入封建社会形态。周代实行宗法制、分封制,建立了社会性的等级制度,并形成了维系这种等级制度的思想观念―――周礼。秦汉以后,作为社会的价值体系的核心等级制承接西周并进一步加强。 首先,秦始皇扫灭群雄,一统天下,建立了至高无上的皇权,汉代董仲舒更以“天人感应”学说赋予了皇权某种神意品格,“天子”作为皇帝的民间称呼的流行,从此确立了以“皇权”为最高权威的等级制,形成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等级制锁链。贾元春省亲,祖母、父母与之相见,“未叙家人之情,先行君臣之礼”―――《红楼梦》这一场景便是生动的缩影。 第二,井田制被土地私有所取代,小农经济成为秦汉以后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其生命的余脉,直至今天也没有销声匿迹。小农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使大多数人因拥有一小块土地而获得了对他人、对官府相对的自由,另一方面又无时无刻不在强化着社会等级秩序。 第三,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皇帝“执长策以御天下”,中央集权制下各级社会结构层层节制,使各级官僚具有维护的义务而权利则寥寥无几,等级制度贯穿于社会各级结构单元之中。 第四,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代替了世袭制,为出身苦寒人士进入上层等级提供了方便之门,但也使等级的规则更为完备。 第五,从思想观念层面讲,秦汉以后尤其是唐代以礼入律以后,礼法入律,“礼”变为“理”,变为“天理”,作为调整全体社会成员关系的最高规范的三纲六纪确立下来,并被誉为是与天、地俱来的,先于天、地而存在的“天理”。因此,在漫长的封建主义统治中,以三纲六纪为核心的理治,基本上只有上对下、尊对卑、长对少的专制,只有下对上、卑对尊、少对长的绝对服从,“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而这种思想层面的观念,则构成了封建主义最核心的内核。 这种完备的森然的等级制度,构成了“封建主义”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的内核 作为封建主义特征的专制主义,其内核是思想层面上的所谓礼制。 在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思想中,居核心地位的是“礼”和“仁”。“礼”指《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制度,即西周初期制定的一套十分详细的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利益、标志血缘关系、等级名分的礼仪规范和典章制度,具有强制性,成为维护等级社会秩序的工具。“礼”将社会中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从属关系,通过不同的礼仪形式规定下来,任何人不能随意僭越。礼制被封建统治阶级作为一种政治秩序、社会治理形式,从奴隶主贵族阶级那里承继下来。 “仁”指爱人,以“孝”、“悌”、“忠”、“恕”为主要内容。“仁”是为“礼”服务的。“礼”和“仁”的学说就是要严等级,重秩序,要百姓服从,以宗法作为维系社会的手段,用来巩固君主专制的社会。“礼治”讲的就是“人治”:“为政在人”。而“人治”必然表现为基本上不受监督制约的专制。皇帝是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就是皇帝的家,治理国家基本上是封建统治者的意识观念,虽然有所谓制约部门,但对皇帝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的效果。 对于皇帝来说,维护自己的统治,防止王权削弱,强化和维持封建等级制是治理臣民、使臣民畏伏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君臣各有定分、上下皆有级别”的等级官制体现着高下、尊卑的统属、节制关系。按等级制组建的封建官僚体制,是用权力统治财产和一切社会资源的形态反映,整个社会权力结构是建立在一层对一层任命的链形体系中的,各级官吏的产生、官吏的仕途是由上边决定的,所以官吏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这个官僚群体逐层向上对皇帝负责,形成个人至上的人治体制,权力带着极大的个人色彩。封建专制造成权力私有化,集权专制为腐败打下了制度基础。权力的滥用既是王权的象征,又是腐败的体现。腐败是集权专制的伴生物。腐败的制度孕育出腐败的行为,制造出腐败的官吏。权力的私有化,使各级官吏在专制权力制度下,成为某一部门、某一地方的权力垄断者,使该部门或该地方成为他的权力的势力范围,成为他得以行使腐败行为的权力圈。权力的价值就在于能凭它榨取、掠夺社会财富。官府、官吏上下勾结贪污受贿、奢侈腐化成风,铺张浪费、习尚浮华成为时尚。 专制引发的恶果是整个制度的腐朽。官员的选拔虽有科举制度在装门面,但大量的行贿、走门路买官的事层出不穷,像捐纳―――――买官的方式,只要有钱,无官的可以做官,有官的可以升级,革职的可以复职,只要虚衔不想干实差的也可以穿着品官服饰。官职成了特殊的商品,金钱政治使得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朝廷虽设有监察御史之类的监督官员,其所上奏的呈文多被搁置一边,不少监察御史反因弹劾之事被罢官或下狱。官官相护,层层贪污,处处敛财,犬马声色,无所不为。封建集权专制下的官吏,将自己的官位、权力看作是分割到手的势力领地。利用自己手中垄断的权力,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力。吏治腐败摇撼了封建王朝的大厦,封建统治者便愈发强化君主专制,加强思想控制、镇压。控制和镇压使社会矛盾日益积累,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爆炸性突变,这种突变在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呈周期性的延续。 小农经济:迷信的温床 “小农经济”是一种经济形态,它是对中国秦汉以后社会普遍存在的小规模、封闭式、自给自足的农业自然经济结构的一种概括。“小农经济”结构单元的形态特征,使人们必然是一方面对一切超乎自身的外在力量深感无奈与敬畏,另一方面则强烈地渴望社会认同,渴望从社会认同中找寻到精神的归宿与现实生活的相互救助。前者主要表现为迷信,首先是对专制皇权的迷信,其次是对各式各样神祗的迷信。后者则主要表现为家族观念,表现为对宗法制的服膺,从而不断强化着中国封建主义社会价值体系的核心―――等级观念。 迷信观念是人不自由的一种表现形态。如前所言,封建社会是一种等级森然的社会。迷信观念是封建主义社会思想观念层面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封建主义的一大特征。 西欧的中世纪是基督教的世纪。在西欧封建主义社会中,基督教是全民性的宗教,全社会陷入了对基督教的迷狂,人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世俗必须服从宗教,王权要由教会加冕,异端学说无立锥之地(令人恐怖的异端裁判所,伽利略被处火刑便是明证)。但是,由于西欧中世纪是基督教一统天下,人们迷信观念虽深但崇拜对象却相对单一,而中国封建主义社会则要复杂得多。 首先,在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对祖先的崇拜不仅一直没有受到强有力的冲击,反而在宗法制、礼教等作用下不断被强化。崇拜祖先,祈求祖先荫庇是中国封建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思想观念。其次,“天”作为一种最高的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一直主宰着中国古代人们的心灵。董仲舒以“天人感应”学说改造儒学后,儒学虽说不上是一种宗教,但却成为具有某种神学的品格深入人心的学说。董仲舒所谓的“天人感应”,说到底还是在为对皇帝的极权崇拜摇旗呐喊,皇权成为人们迷信的对象。第三,农业经济尤其是小农经济下恶劣的生存环境使一切可能影响人们生存的东西都成为神祗,土地神、谷神、河神到处存在,民间信念多而杂。第四,佛教传入中国后虽未成为中国封建主义社会全民性的宗教但逐渐中国化,尤其是经一大批佛教徒以中国的方式宣扬、普及佛教之后,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中国封建迷信观念的理论依据和重要组成部分。第五,佛教的传入刺激了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发展,并衍生出许多“邪教”,它们以民间为基地有组织地发展自己,更加剧了中国迷信观念的流行。因此,中国封建主义社会虽然没有出现过西欧那种全民性的宗教,没有那种全民性的宗教迷狂,但迷信观念一样十分浓厚,而且信仰更为复杂,用毛泽东的话说,“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及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组成的“神权”与政权、族权、夫权一起成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家族观念,表现为对宗法制的服膺。由宗法制衍生而来的等级制是调整全体家族成员关系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家族制度中,家族成员可以得到家族的认同,困难时可以享受其他家族成员的救助,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他必须承认并服从家族制度,严格按家族制度中的长幼尊卑等级办事。家族制就这样通过日常生活时刻强化着其成员的等级观念。它是一种浓缩了专制主义等级制度、等级观念的社会组织机构,因而它是专制主义等级制权力机构在县、乡以下的延伸、拓展,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根须。西欧封建主义社会存在公社、自治城市这类社会自治机构,它们的自治是游离于等级制之外的真正的自治,正是它们侵蚀了西欧封建主义社会的肌体,并导致西欧封建社会的消亡和解体。而中国的宗法制则不同,它与其他社会组织结构是同质的,都是等级制的产物。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它的自治不仅不能侵蚀封建主义社会的肌体,反而成为封建主义社会的根须,使其生命力更旺盛。正因为家族与其他社会结构同质构造,共同撑起了中国封建主义社会大厦,有学者就将中国的封建主义社会归纳为一种与“中世纪欧洲和日本的领主封建制以及印度种姓制均相出入的家国同构的宗法―――专制社会”。 迷信观念的盛行,使皇帝如同一尊神,各级官吏如同父母,人们只有顶礼膜拜和服从没有非议的权力。由迷信而产生的奴性因而也大行其道。而宗法制的强盛,则使人们既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机遇,也有“株连九族”的厄运。
封建主义”本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便是封建社会。对于“ 封建社会”定义的阐释,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理解不同,学术界对中国是否存在封建主义社会,中国何时进入封建主义社会,如何看待中国封建社会与西欧封建社会的差别等问题一直存在分歧。“ 西周封建说”、“ 战国封建说”、“ 秦汉封建说”等诸种说法,在学界的争论直至今天也没有停息过。本文的目的不是着眼于诸种观点的争论,而是个人试着从意识形态层面上阐释“ 封建主义”的主要特征,说明封建主义的主要思想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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