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的分开同居

LATs不是线性代数之流,而是指那些“分开同居者”,LAT是Living Apart Together的英文缩写。这个概念最早来源于荷兰和瑞典等以性开放而闻名的国家,原先指的是那些没有结婚的情侣,选择保持包括性在内的亲密关系,但是却不住在一起。后来这个名词则逐渐扩展到已经结婚的夫妇。相爱不用住一起越来越多男女即使两情相悦,却不急于共同生活,改而选择“相爱但不同居”的模式; 这当中包括有单身、离婚或鳏寡的男女,他们在与爱侣保持关系的同时,也各自有不同的居所。英国国家统计办公室官员认为,该国的2001年人口普查,将可明确反映这类“相爱但不同居”人士数目上升的趋势。两性革命开始于半世纪前英国利兹大学社会政策教授威廉斯说:“‘相爱但不同居’这种现象被视为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第三波两性关系革命。第一波两性关系革命出现在上世纪60年代,认为性和婚姻是可以分开的,被称为‘泛爱’。第二波两性关系革命出现在上世纪80、90年代,认为不必因为要做父母就终身被婚姻束缚,被称为‘同居不结婚’。至于‘相爱但不同居’是一种新鲜的模式。”忠于伴侣不过问财政在“LAT”的关系里,人们不必跟伴侣的家族打关系,也不必过问对方的家庭细务或财政问题,但又可以如传统男女关系般,共同分享欢笑与悲哀。社会学家指奉行“LAT”模式的男女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离婚后结识新伴侣的人:由于离婚男女要各自养儿育女,不少人选择与新恋人分开居住。第二类是在不同城市、国家工作的专业人士。第三类是彼此均拥有个人居所的年轻人。第四类是鳏夫寡妇的一群,他们各有儿孙,都希望保证子嗣继承他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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