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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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30    文章标签: 路明     浏览:910

我有一种很不健康的心理,那就是,我不太喜欢文学影视中的正面人物,倒是对一些反派情有独钟。

小时候看武打片,巴不得男主角早点死掉,不要每次都身负重伤跌下悬崖,然后被美少女救起。少女一高兴,还会解了衣裳给男主角疗伤。小怪兽一开始再怎样飞扬跋扈,等奥特曼发大招了,也是妥妥的死路一条。青铜战士总是被黄金战士轻松击倒,然后黄金战士得意洋洋,不打了。我在一旁干着急——动手啊!等什么呐!快用闪电光速拳轰死他,用绝对零度冻死他,用猩红毒针扎死他!因为我知道,一会黄金战士准要发表长篇获胜感言,比农村老太太还唠叨,直到成功地激怒濒死的青铜战士,激发其小宇宙,然后被一击必杀,死前还一脸的不可思议。黄金圣衣都碎成渣渣了,好想捡。

这些个反派,个个又毒辣又啰嗦,有点像我妈。我妈也每次只把我打到临界残疾而已,致命的一击,从不下手。

我喜欢一只耳,不喜欢黑猫警长;喜欢威震天,不喜欢擎天柱;喜欢蛇精和蝎子精,不喜欢金刚葫芦娃;喜欢贝吉塔,不喜欢孙悟空。我不知道盼着小怪兽打败奥特曼是什么心理毛病,我只觉得,若是每一回战斗的结局都早早注定,这个世界将变得多么的无趣。

其实,吸引小孩子的,正是大反派身上那种孤独的、我行我素的派头。92版《新龙门客栈》,大魔头曹少钦咽喉被子母剑洞穿,白骨爪停在半空中,眼神绝望而不甘;徐克版《笑傲江湖》,东方不败嫣然一笑,坠下深崖。衣袂飘飘,让多少银幕前的少年心神摇曳。相比之下,我们的英雄主义教育显得多么失败。课本上的男英雄、女英雄们,都长着同一张苦大仇深的脸。想到革命胜利很久了,小学生们还每天被作业和考试压迫,胸前的红领巾就不那么鲜艳了。

小混混出现了,稚嫩的脸上做出桀骜不驯的表情。他歪戴红领巾,衬衣袖子剪成锯齿形,露出涂在腋下的黑墨水,牛仔裤上用圆珠笔画了一条龙。他一下课就冲去厕所,蘸着自来水,把头发梳成郭富城的样子。他骑车双手脱把,校服敞开,眼睛眯起来,像一只鸟。他竖起T恤的领口,有同学好奇地问,这是什么穿法?他轻蔑地吐出一个外国人的名字。很多年后我知道,那个外国人叫埃里克·坎通纳,球踢得好,相当于外国的范志毅。

我们还在走廊里打天马流星拳和神龟冲击波的时候,小混混已经自学了李小龙的功夫。他的书包里藏了一副竹制的双截棍,那是他最心爱的兵器。班上除了他自己,也只有我被允许摸过。他说,曾经用这副双截棍,打哭过三个初中生。

在我们心目中,初中生是多么威猛的存在,实力几乎接近于成年人吧。小混混是唯一敢跟初中生短兵相接的小学生。在我们平淡压抑的童年里,他就是光,他就是电,就是唯一的神话。那个时候,老师打学生是家常便饭。每次小混混挨打,在我眼中都像是革命志士受刑。我攥紧小拳头,暗中替他加油。通常是老师前脚打完,他后脚朝大家偷偷做鬼脸。只有一次,班主任李光头搜出了他的双截棍。李光头好奇地打量了一番这件上古神兵,然后用来暴击他的头。大概是下手太狠,小混混居然哭了,虽然只是淌了两滴眼泪,咧开嘴干嚎了几声。我目瞪口呆,一尊偶像在心里倒掉。

下课了,小混混主动找我搭话。他摸着头上的包,不好意思地说,他妈的,实在太疼了呀。

闷热的周日的下午,我和小混混打完几盘《街头霸王》,正在街上闲逛。小混混叼着一根烟,我的裤兜里揣着一只放大镜。一分钟前,我试着用放大镜点烟。实验很成功,我备受鼓舞,正积极寻找新的实验材料。围墙边,一棵快枯死的芭蕉吸引了我的注意。放大镜焦点对准枯叶,听见“嗤”的一声,一缕青烟升起,着了。

或许是热昏了头,我俩并没有及时扑灭火苗,反倒在一旁饶有兴致地欣赏。一阵风刮来,火苗腾一下往上窜。转眼间,半棵树都烧着了。小混混拉下裤子,转头朝我吼,愣着干嘛,尿呀!我哆哆嗦嗦地扯下裤子,哪里尿得出来。小混混一把拽住我的手,快跑!

跑了十几步,我回头看了一眼,几乎魂飞魄散。二十多年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眼前的景象:整棵树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炬。围墙另一边是派出所的自行车棚,车棚连着办公楼。此刻,火势顺着树蔓延到了棚顶。正是午休时间,四周一片安静。不行,我得去叫人!小混混推了我一把,你,快进前面的巷子!别让人发现了!我拼命地跑进小巷,靠着墙,气喘如牛。听见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抓住那小子,就是他放的火!

我两腿打颤,心脏狂跳不止。竭力平息了片刻,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出巷子,远远看见小混混被几个人摁倒在地。更远处,火光熊熊,浓烟滚滚,人声鼎沸,像一场盛宴。

一把火烧毁了整个车棚,棚下的十几辆摩托和自行车基本毁于一旦。幸亏扑救及时,办公楼安然无恙。小混混的爹赔了一大笔钱,又里里外外托关系,总算让小混混免于指控,不用被送进少年犯劳教所。纵火罪不是好玩的,何况烧的是派出所。

小混混没来上学,听说被他爹吊在屋梁用皮带抽。我每天照常上学放学,其实早已魂不守舍,时刻提心吊胆,生怕突然冲过来两个人,把我拷走。

整个小镇都在谈论那场火灾。多少黑社会、地痞、强拆户想干不敢成的事,一个小学生干成了。

 我担心的事终究没有发生。一个礼拜,像过去了一个世纪,学校橱窗贴出告示:

关于给予毛建峰同学处分的决定

我校六年级三班毛建峰同学,于九月十四日下午,纵火焚烧渌溪镇派出所车棚。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为严肃校规校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小学生守则》、《渌溪镇中心小学违纪处分细则》,经研究决定:给予毛建峰同学开除处分。

渌溪镇中心小学  

1994年9月24日

公章     

 

 

一个礼拜后,我又见到了小混混。他跟在他爹身后,来办离校手续。依然是那样桀骜不驯的表情,脸上多了几条血痕。我鼓起勇气,走到他跟前,谢……谢谢你。

他嬉皮笑脸,谢个屁,以后混好了,不要忘了兄弟。

谢……谢谢你没把我招出来。

他一脸不屑,切,招出来有个屁用,我不还得一样挨打。

他拍了拍我的肩,转身走了。

那一刻,我看清了自己。我当不了反派,我不具备那个素质。我顶多只能在别人的戏里,跑个蹩脚的龙套。

小学毕业后,我离开了小镇,从此再没见过小混混。我参加中学生作文竞赛,虚构了一段小英雄救火的故事。故事里,那个勇敢的小英雄就是我。这篇作文拿了全省二等奖。

又过了几年,江湖上出现了一个叫“火云邪神”的人,他的事迹在中小学生中广为流传。据说他心狠手辣,打架勇猛无比,十三岁火烧派出所,十五岁跻身青龙帮四大金刚,十七岁敢抢帮主的女人。

再后来,他被帮主叫人打折了一条腿,逐出青龙帮,从此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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